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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点击进入>>云南自考成绩查询系统|入口 云南自学考试成绩以百分计,六十分为及格,不及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考试成绩公布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考生对成绩有质疑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查分申请,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统一到省招考院查分,查完后通知考生。省招考院不直接对考生查分。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友情提示: 1、查询密码为考生在报名时自行设置,如遗忘请进入考生报名用户查询; 2、建议您使用IE8以上或Chrome等浏览器进行查询。 ...
    2021-05-20
  • 点击进入查分系统: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5月19日至21日到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查分原则是查有无漏评和分数漏登或统计错误。评分评卷宽严不在成绩复核范围内。 注意: 1、查询密码为考生在报名时自行设置,如遗忘请进入考生报名用户查询; 2、建议您使用IE8以上或Chrome等浏览器进行查询。 ...
    2021-05-20
  • 点击进入查分系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申请毕业考生必读 考生在网上申请毕业时须先注册考籍档案,确认信息获取初始登录密码。 未注册考籍档案的考生,须在理论课程报考、免考及毕业申请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到报考点现场办理。 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与待遇,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自考理论课程成绩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可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直至合格 ...
    2021-05-20
  • 点击进入查分系统: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疑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周内,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当地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申请分数复核。 申请毕业考生必读 考生在网上申请毕业时须先注册考籍档案,确认信息获取初始登录密码。 未注册考籍档案的考生,须在理论课程报考、免考及毕业申请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到报考点现场办理。 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与待遇,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自考理论课程成绩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可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直至合格。 ...
    2021-05-20
  • 点击进入查分系统:天津招考资讯网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须于5月24日中午12:00-25日中午12:00期间,在网上提交核查成绩申请,并按每科次10元交纳复查考试成绩费。核查内容为:申请人课程考试试卷中的考试题目是否漏评、分数统计是否有错误、登录课程考试试卷分数是否有遗漏和错误,核查内容不涉及考试题目答案评判标准掌握的宽严程度。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出的核查成绩申请不予受理。 申请毕业考生必读 考生在网上申请毕业时须先注册考籍档案,确认信息获取初始登录密码。 未注册考籍档案的考生,须在理论课程报考、免考及毕业申请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到报考点现场办理。 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与待遇,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自考理论课程成绩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可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直至合格。 ...
    2021-05-20
  • 点击进入查分系统:北京教育考试院 北京自考的课程成绩没有时限性,但要看考试计划中该门课程的执行期变化情况。课程执行期按照时间分为现行执行期、上一执行期、第三执行期。一般来说,课程执行期变化后相近两个执行期的课程都有替代关系,如果符合替代关系,则课程成绩有效,否则就无效。即:现行执行期课程与上一执行期课程可以替代,但与第三执行期不可以替代。按照此原则来判断成绩时限有效。 ...
    2021-05-20
  • 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进入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入口,按照提示信息输入准考证号进行报名。输入报名信息时必须认真仔细,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得到报名成功确认,则表示完成报名程序(网上查询报名结果)。 各市、县(区)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7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自考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江西省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安排开展有关工作。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2021年上半年报名时间为1月3—14日,考试时间为4月10—11日;2021年下半年报名时间为7月1—12日,考试时间为10月16—17日(具体安排以我院对外公布的报考简章为准)。 二、2021年起,所有考生使用新专业名称和代码报考。 三、有关自学考试课程安排及报考事项,以我院对外公布的报考简章为准。 四、2021年起,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相关规定,公司法(课程代码00227)、教育法学(课程代码00453)、中外教育简史(课程代码00464)、和教育学原理(课程代码00469)等15门课程使用新编的大纲、教材。...
    2021-05-20
  • 2021年10月山西自考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逾期不予补报。考生选择报考专业时,必须认真阅读专业报考要求,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公安、监所、护理等专业),考生须符合有关专业报名条件(详见专业报考要求)。 符合山西自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报名入口开通期间报名。...
    2021-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