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前提: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职员,应具备下列基本前提: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当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同一的会计轨制,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轨制,无严峻违背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高中及以上学历
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划定>及实在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划定》)及有关文件的划定执行。
如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及时联系我们。
低级会计师是会计中的低级职称。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前提的划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分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实和居民身份证实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实材料。
2、经全国统考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低级资格的职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担任低级会计师的基本前提是:把握一般的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认识并能准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轨制;能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注:①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划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总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