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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1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及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时间:2021年8月18日上午8:00至2021年8月26日下午17:00;网上人工核查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7日下午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18日上午08:00至2021年8月30日下午17:00。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4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报考条件凡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如下:(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二)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三)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2.已...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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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21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2021年8月19日-8月25日;在线核查:2021年8月19日-8月26日;网上缴费:2021年8月19日-8月30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4号)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二、报名事项(一)报名要求凡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二)告知承诺制要求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须承诺本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不适用...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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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1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日9∶00—8月25日16∶00;缴费时间:2021年8月27日9∶00—9月2日16∶00。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4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三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三、考试成绩管理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获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试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四、报考条件(一)级别为考全科(四科)的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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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8月18日9:00~27日16:00;网上缴费:8月19日-30日;准考证打印:10月23日~31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4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分工(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共同参与。(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三、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其余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四、管理办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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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21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8月18日至8月27日;网上缴费:8月18日至8月27日;10月23日至29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和《关于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4号)安排,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10月30日、31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的组织管理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二、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三)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四)已获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三、报名条件现在我省工作或户籍所在地在我省的人员,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考试:(一)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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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21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8月19日9:00- -8月26日20:00;网上注册和资格核查时间:8月19日9:00- -8月27日17:30;网上缴费时间:8月19日9:00-8月29日18: 00。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 (2018] 67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021) 3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设置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 、《建设工程计价》 (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 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 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二、报名事项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一)报名要求。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 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 (2018) 67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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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1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8月19日9:00-8月26日24:00;资格核查:8月19日-8月27日;网上缴费:8月19日9:00-8月29日24:00;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方式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策规定、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各市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考资格核查、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工作。二、报考条件及要求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等文件规定:(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详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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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21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9:00至8月3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19日上午9:00至8月31日23:00;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0月25日上午9:00至10月31日上午9:00。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4号),现就做好我区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方式10月30日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下午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10月31日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与“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获得资格证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只须参加专业科目且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的,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二、报考条件(一)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的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考试: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2021-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