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航网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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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后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2019年度初级资格报名2021年考试合格的考生,请在6月30日(节假日除外)前持身份证、毕业证等资料,到所在报名点(报名时所选区县)进行资格审核。 2020年度初级资格报名2021年考试合格的考生不需进行资格审核。初级证书的发放还在所在报名点办理,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沧州市各报名点地址及电话: 沧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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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关于因疫情延考至2021年度考生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条件审核的通知 广大考生: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按照上级要求,我市即日起对2019年度报名,因疫情延考至2021年度考生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条件审核,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6月15日至6月29日(工作日审核)逾期不再办理,后果自负。 二、审核流程 考生可通过邮件或现场审核方式报送身份证和高中及以上毕业证,具体流程如下: 1、邮件审核 考试合格人员请将清晰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高中及以上毕业证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2、现场审核 为避免人员聚集,根据疫情常态化要求,请考试合格人员提前电话预约,佩戴口罩持身份证、高中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审核。 三、审核地点及邮箱地址 现场审核地址:定州市清风南街92号财政局二楼会计科 邮箱地址:dzsczjrjk@163.com 咨询电话:0312-2331326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条件审核与成绩单发放同步进行,未经条件审核并领取成绩单的考生,将无法获取会计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邮件审核考生审核结果及合格人员成绩单将通过邮件反馈)。 2、合格人员成绩单应妥善保管,做为领取会计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定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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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关于因疫情延考至2021年度考生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条件审核的通知 广大考生: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按照上级要求,我市即日起对2019年报名但因疫情延考至2021年度考生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条件审核(2020年报名且考试通过的考生不参加此次审核,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具体时间请关注“河北财政信息网—会计服务—辛集市网页”的有关通知),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1年6月17日-29日,逾期不再办理,后果自负。 二、审核对象 报考考区为辛集市考区,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延考考生。 三、审核地点 辛集市西华北路147号辛集市财政局108室,联系电话:0311-83222394 四、携带证件: (一)考试通过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初级)成绩单》(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成绩查询”中打印)。 (三)学历证书原件(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复印件。(注: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五、其它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常态化要求,请考试合格人员佩戴口罩到指定地点审核。 辛集市会考办 2021年6月16日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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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1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本年度初级考试成绩现已公布,考生可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在“成绩查询”栏目中输入个人信息进行查询。 一、资格审核 根据省厅相关工作文件要求,请成绩合格的2020年度延考考生于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后审办理(节假日不办理)。2021年参考考生不需再进行审核。 1、需准备资料:本人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审核地点:成绩合格人员需到报名时所选择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室进行资审查复核。选择 市直的考生,到市财政局会计科进行资格审核。为方便考生资格审核及证书领取,办理前可与市直及各县市区 财政部门进行联系。相关审核时间、地址及联系电话附后。 3、审核方式:取得资格的考生需本人携带所需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时所选县(市、 区)财政局进行现场审核。 二、其他注意事项 1、现场审核的考生须自觉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出示本人健康码和行程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 措施要求。 2、考试合格考生在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有问题的,请于6月25日前进行资格 审核时办理变更登记,过期不再办理。办理审核和信息变更时请按工作人员要求填写登记内容和签字。 3、对于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领取资格证书的具体时间,请关注“衡水市财政局”的官方网通知公告。市直及各县市区联系方式及地址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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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财政部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发布情况,现将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南省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审核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至7月9日,高级资格考试分数达到国家线合格人员审核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至7月12日。成绩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的工作日进行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造成无法正常办理证书,无法打印高级考试合格成绩单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核流程 2021年度初、高级资格审核实行网上资格审核。 (一)初级资格审核流程 1.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审核时间内登录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yn.gov.cn)“在线服务→会计管理”页面,点击“会计考试→证书申领”,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页面。 2.申请人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及验证码后,登录系统后自动校验申请人证书级别,进入证书或合格成绩单申领页面。 3.申请人填写证书或合格成绩单申请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审核材料,信息填报完整后提交申请,等待州市会计考办(联系电话附后)审核。需上传审核材料如下: (1)身份证正、反面; (2)高中及以上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 (3)证书申请表内其他信息内容要求需上传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注:文件格式为jpg格式,不得大于200KB。 4.财政部门管理人员对申请人的上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确认。审核时间到期后,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将关闭证书申领系统,统计审核通过人员,按时上报财政部考试管理机构制作证书。 5.初级资格证书到达我省后,省会计考办将证书分类整理,负责将资格证书分发至各州市。 6.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人,可通过证书申领系统下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信息表》,同时,请关注各州市财政局发布的领证通知。须在各州市规定的领证日期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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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福建考区考后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做好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福建考区考后资格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生信息表补打印的问题 为了方便需参加考后资格审核的考生,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将于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7月10日开放会计初高级考试报名信息表补打印功能,考生可在此期间登录以下网址补打印本人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初高级报名表补打网址: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1cg23.jsp 二、关于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2021年6月10日和6月22日前,可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分别查询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 三、关于考后资格审核有关要求 1.审核时间。全省2021年度考后资格审核的时间安排在2021年7月1日至7月8日期间,各地具体审核时间由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范围内自行确定,考生应关注考生报名所在设区市财政局、省直(包括平潭)的考生请关注福建省财政厅会计考试管理中心网站发布的考后资格审核通知。 特别提醒:由于各地的审核时间会有所不同,考生务必要在各地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生报名所在考区组织进行的考后资格审核。若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后资格审核或不符合《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考办〔2020〕17号)文中所规定的报名条件,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生若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2.咨询电话。考生在考后资格审核中如有疑问,可拨打考生报考所在考区咨询电话。 各考区咨询电话: 福州考区:0591-88082512 厦门考区:0592-12333 宁德考区:0593-2368027、2822726 莆田考区:0594-269896...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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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考区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考办〔2021〕7号),现就省直考区考后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后资格审核对象 已参加省直考区2021年度初、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二、考生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1.报考初级资格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报考高级资格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7〕52号),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高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但不得参加高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注: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三、现场审核时间 考生应于2021年7月5-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持相关资料至福州市华林路135号财政办公大楼一楼服务窗口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四、现场审核应提交的资料 1.报名信息表1份(有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确认章);无报名信息表的考生,请点击下方链接打印报名信息表,打印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6日。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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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莆田考区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财政局(计财局): 根据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 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考办〔2020〕17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考办〔2021〕7号),现就莆田考区考后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后资格审核对象 1、已参加我市2021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考试的两个科目成绩同时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 2、已参加我市2021年度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且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 如果财政部、人社部确定的2021年度考试合格标准低于60分,对相应增加的考试合格人员将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考后资格审核。 二、考生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参加初级资格审核的考生,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本公告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公告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三、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 初级考生应于2021年7月1日至8日(不含双休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持有关资料到各县区报名点(考生报名表上已选择好的报名点...2021-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