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航网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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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23号)规定,现将我市初级资格考后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时间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至7月9日,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由各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各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复核时间安排。 三、复核方式和地点 详见《佛山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各考区情况一览表》(附件)。 四、复核资料 (一)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1c29.jsp补打)。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五、注意事项 (一)凡逾期未提交审核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各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及时将本地区考后资格复核安排的通知及相关信息向考生公告,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初级资格成绩合格考生的考后资格复核工作。(三)各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于7月12日前通过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信息服务平台复核本地区合格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性别、出生年月、照片等)、报名资格、合格人员总数、考生信息修改等,并向市会计考办报送报名资格审核情况报告。附件:佛山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各考区情况一览表 佛山市会计考办 2021年6月21日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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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开展我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23号)规定,现将我省初级资格考后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时间 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至7月9日,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复核时间安排。 三、复核方式和地点 详见《广东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各考区情况一览表》(附件)。 四、复核资料 (一)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1c29.jsp补打)。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五、注意事项 (一)凡逾期未提交审核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及时将本地区考后资格复核安排的通知及相关信息向考生公告,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初级资格成绩合格考生的考后资格复核工作。 (三)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于7月15日前通过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信息服务平台复核本地区合格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性别、出生年月、照片等)、报名资格、合格人员总数、考生信息修改等,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报名资格审核情况报告。 附件:广东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各考区情况一览表 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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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财政局关于茂名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电白区、各县级市财政局、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开展我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21〕20号) 规定,现将茂名考区初级资格考后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时间 茂名考区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至7月9日。 三、复核方式 全部采用现场复核。 四、复核地点 五、复核资料 (一)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1c29.jsp补打)。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六、注意事项 (一)凡逾期未提交审核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所有复核考生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示健康证明办理复核。 茂名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1日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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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开展我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合格考生: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23号)规定,现将我市初级资格考后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时间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至7月9日(工作日)。 三、复核方式和地点 详见《揭阳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各考区情况一览表》(附件)。 四、复核资料 (一)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1c29.jsp补打)。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五、注意事项 (一)凡逾期未提交审核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各县(市、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及时将本地区考后资格复核安排的通知及相关信息向考生公告,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初级资格成绩合格考生的考后资格复核工作。 《揭阳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各考区情况一览表》 揭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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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珠海考区)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开展我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21〕20号)规定,现将我市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 分(包含60 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时间 2021年6月28日至7月9日(周六日除外)。 三、复核地点及联系电话 四、复核资料 (一)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如有珠海市工作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珠海市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校学生提供有效期内珠海市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1c29.jsp补打。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期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资料均以A4 纸打印或复印。 五、注意事项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凡逾期未提交审核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珠海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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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于6月15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http://kzp.mof.gov.cn网页,点击“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初级)”进行成绩查询。根据省会计考办通知,初级资格考试为全客观化试题,由财政部统一评分,我省不再安排成绩复查。现将我市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时间 2021年6月28日至7月11日(周六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9:00。 三、复核预约方式及地点 (一)复核预约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控制现场聚集人数,节约考生等待时间,现场复核须通过网上预约,考生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相应的复核点进行现场复核,未预约考生将不予办理。 预约方式:关注“深圳会计进修学院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考试服务”的子菜单“审核预约”,填写个人信息后,按预约时间到现场办理。现场办理时需配合复核点防疫要求,体温测量低于37.3℃,“粤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方可进场办理。(二) 复核地点: 四、复核需提交的资料 根据《关于深圳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请各位考生提交以下资料: (一)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原件(报考人员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无工作单位的除外),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1c29.jsp补打。 (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是指以下证件: 1.内地居民户籍报考人员使用第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如遇身份证失效或遗失的情况,应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代替,使用其他类型证件、证明一律不予受理; 2.香港、澳门居民使用香港/澳门有效居民身份证; 3.台湾居民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者通过全国统一...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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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报名资格审核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各考生: 根据《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海南考区考后报名资格审核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审核对象:参加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两个科目(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考试成绩分别为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 二、符合资格审核的考生,应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海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海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的报考条件后,务必于2021年6月28日至7月23日期间,携考试报名系统打印的“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考生信息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初级资格考试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盖章或提交学生证原件及电子扫描件),公章必须与报名表上填写的单位一致;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电子扫描件,前往报名资格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查(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点详见附件)。 三、“考生信息表”中,“报名点名称”选择省会计学会的考生,请到省会计学会进行资格审核;选择各市县财政局的考生,请到相应的市县财政局进行资格审核。两个科目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未按本通知规定的审核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视同自愿放弃资格审核,考试成绩无效。 四、申请报名资格审核人员需对本人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报名资格审核中发现伪造学历、提供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违反相关规定参加考试的考生,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 五、需补打印“考生信息表”的考生,请登录网站: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1c31.jsp打印初级资格“考生信息表”。资格审核截止日,网站同时关闭。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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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广西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报考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已开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查询。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试题全部是客观题,由计算机评卷系统自动评分生成成绩,评卷工作客观公正。 按规定,不受理考生复查原始试卷申请,不组织重新评卷。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书面申请查询考试成绩的得分明细。 查询成绩明细按属地原则,请考生于2021年7月15日前携带身份证,并书面填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明细查询申请表》(详见附件1)提交到所属考区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办理。 请广大考生不要相信“交钱改分”等诈骗信息,以防上当受骗。 二、成绩合格标准 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布的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准。 三、报考资格审核方式 为积极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统筹做好2021年度全区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文件精神,考虑到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只需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因此2021年度全区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继续采用公示审核方式。 全区公示审核事项在广西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gxzf.gov.cn/)会计管理栏目进行。公示审核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经公示审核无异议的人员,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合格人员名单,并由财政部门发放证书,发放证书的具体时间和事项将在广西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gxzf.gov.cn/)会计管理栏目另行通知。 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按属地原则经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查实确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汇总数据报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取...2021-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