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航网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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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意见从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等方面提出了多项具体举措。其中,在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中,明确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2021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制定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有序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此外,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探索区块链技术在社会保险费征收、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应用,并持续拓展在促进涉税涉费信息共享等领域的应用。在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中,明确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2021年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能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能掌上办理。2022年建成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表示,意见体现了新发展阶段的时代性特征,强调数字化和智能化。将先进的技术与先进的制度结合起来,可以更好地服务纳税人,也有利于促进征纳双方的良好关系。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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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8日,上海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成功召开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本届大会,是根据《上海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征得行业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和登记管理机关市民政局同意后召开的。大会筹备工作得到了市税务局、市民政局、有关高校以及行业上下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本届大会共有172名会员代表出席,是继2015年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以来的又一次行业盛会。应邀出席大会的有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行业党委书记蒋旭涛,上海市市级机关行业协会党委书记朱祥,上海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庄德华等有关方面领导。大会由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胡兰芳主持。庄晓玖会长代表第三届理事会作了工作报告,胡兰芳副会长作了第三届理事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张文伟副秘书长作了关于《上海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的修订说明。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和说明。大会还表决并通过了《上海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关于上海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监事人选产生情况的说明》、《换届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根据《选举办法》,大会选举产生了上海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监事会监事。本届大会产生的新一届理事会由104名理事组成,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第一阶段大会结束后,分别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负责人。经理事会选举,一致同意王天一等55位同志为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庄晓玖全票当选为第四届理事会会长。胡兰芳、郑瑜、许柯、高宇、史川、周冬梅、翁晔、孙斌全票当选为副会长,胡兰芳兼任秘书长。经监事会选举,吴蓓全票当选为监事会监事长。第二阶段大会上,庄晓玖会长作了就职讲话。他对历届协会领导为行业所作的贡献和各级党政机构支持税务师行业发展表示感谢。对理事会选举其继续担任第四届理事会会长,深感荣幸和责任重大。他以“凝心聚力,继往开来,努力引导本市税务师行业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为主旨,对新一届理事会工作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第一,要坚持市场主导,积极探索税务师行业发展新模式,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行业发展的支持。第二,要统一思想,转变观念,积极适应“放管服”改革和市场开放的新形势,抓着近几年税制改革和减税降费的契机,充分发挥涉税专业...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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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助企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四、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或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特此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1年3月17日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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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税务师事务所:根据中税协《关于做好2021年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1〕8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需要,现将2021年北京市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年度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二、检查对象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单位会员及在单位会员内执业的个人会员(执业会员)。三、资料报送时间2021年3月24日-2021年4月12日四、资料报送内容1.《2021年单位会员年检报告表》。2.《2020年度执业税务师人员及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统计表》。3.《2021年高等级事务所评定(复评)申请表》(仅申请事务所填写)。4.《2021年事务所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统计表》。5.事务所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6.《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20年度或2020年第四季度申报表主表)。五、资料报送途径本年自律检查工作继续采用线上模式。参检事务所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www.ecctaa.com)→“资料申报”→根据相应内容分类点击“填报/查看”→“上传资料”→“提交”→成功后再次点击提交,分别完成资料报送(详见附件)。六、其他注意事项1.报送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扫描,并按要求分别上传。2.会费交纳标准及交纳时间另行通知。3.合格标识和会费收据一并发放。4.等级事务所评定标准继续贯彻中税协及北京税协制定的有关办法,在事务所参评资格条件中“收入总额”、“执业税务师人数”仍沿用上年度的标准,即:A级300万元,执业税务师不少于7人;AA级1000万元,执业税务师不少于10人;AAA级2000万元,执业税务师不少于12人;AAAA级3000万元,执业税务师不少于15人;AAAAA级1亿元,执业税务师不少于50人。5.咨询电话:会员部88825575、培训部88825569、财务部88825579.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2021年03月24日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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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总局党委持续探索完善适应税务部门特点的抓班子、带队伍、促落实制度机制。针对上级班子抓下级班子“不易抓”、班长抓本级班子成员“不好抓”、奖惩措施与手段有限“抓不硬”、恒劲不够与韧性不足“抓不长”等难点问题,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同志带领党委一班人,积极创新实践并不断改进改善“绩效管理抓班子”的工作机制。经过近八年来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推、坚定不移地改、坚定不移地用”,税务绩效管理走出了一条对标中央新精神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之路、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保驾护航之路、同步推动党建与税收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融合共进之路。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就是要把确保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作为绩效管理的根本遵循。税务总局党委牢牢把握绩效管理抓班子、促落实、提质效的战略定位,始终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每年聚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国务院常务会议等部署要求,实行年初既定目标与年中动态调整相结合,科学编制并及时优化绩效指标体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考评全覆盖、税务总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考评全覆盖。经过持续探索实践,税务总局不断完善升级包括税务系统绩效管理办法、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办法、绩效考评规则在内的绩效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了“4+4+4+N”的税务绩效管理框架体系:考评范围覆盖总局各司局、各省级税务局、驻各地特派办、副省级城市税务局“四类对象”;考评事项包括依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年初工作部署、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涉税内容、年中调整工作任务、其他重点工作“四处来源”;考评指标归为党的全面领导、税收改革发展、工作运转保障、各方多维评价“四大板块”;对需要啃硬骨头的重大改革事项制定“N个专项”考评办法。在具体操作中,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建设、依法组织税费收入、落实支持国家战略税收政策、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明确各年度主攻方向和工作着力点,并对“营改增”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改革、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任务制定专项考评办法、完善配套考评措施,从压实责任、推动落实、提质增效着眼,明确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既考...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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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近日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启动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今年“春风行动”围绕“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主题,推出10个方面100条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措施。如设立税费服务产品发布纳税人体验师机制、扩大税收优惠政策资料备案改备查范围、推广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开展小微企业“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推出制发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清单等。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表示,此次“春风行动”突出了“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内容,就是要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事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办好惠民实事。今年以来,税务部门持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目前已达214项,覆盖纳税人端征管业务事项的90%以上,其中203项可全程网上办。截至今年1月底,全国电子税务局企业用户增加到6526万户,占全部户数的92.62%。全国网上申报率稳定保持在99%以上,电子税务局已成为日常办税缴费的主要渠道。据悉,“春风行动”已连续开展7年,税务总局累计推出了39类147项系列创新服务举措,各地税务机关共配套推出近5万条细化措施。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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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科目分别为:《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和《涉税服务实务》。五科目难度排序如下:难度较小科目:《税法一》、《税法二》《税法一》科目内容较为基础,是税务师考试入门级科目。主要以税法基本原理和流转环节的9个实体法税种为主。《税法二》科目较《税法一》而言相对稍难一些,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等为主要内容。难度适中科目:《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由行政法律制度、民商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和诉讼法律制度四部分内容构成,需要背诵的内容较多。难度较高科目:《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财务与会计》科目分为财务管理和会计两大部分,参考历年考情分析,财务管理部分分值大约在30分左右,会计部分分值大约在110分左右。《涉税服务实务》科目综合运用性及实际操作性较强,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在今后执业过程中的综合能力。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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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已发布。2021年税务师教材根据《2021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由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专家委员会编写,由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2021年税务师《税法一》考试时间安排:11月13日9:00—11:30 税法一2021年税务师《税法一》教材 以上内容是2021年税务师《税法一》教材信息。为方便考生,我们提供2021年税务师考试报考指南、试题资料及备考技巧,敬请关注! ...2021-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