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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我区2021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已经完成网报、体检、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证书编号工作。现就证书发放工作公告如下: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申请人意愿,实行邮寄送达、现场发放两种方式进行。一、邮寄送达已经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可邮寄送达,现场不予发放。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的邮寄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2. 已经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我们将在现场发放之后,将证书移交邮政部门进行邮寄。中国邮政部门投递时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申请邮寄的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领取证书。3. 教师资格证的邮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中国邮政EMS快递资费标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制定,经国家邮政局审核,物价局批准实施。4. 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收件人信息错误、收件人拒收等原因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所产生的邮寄费用仍由申请人承担。二、现场集中发放1. 集中发放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7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2. 集中发放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小学(地 址:雁塔区长安南路396号)。3. 集中发放有关要求①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同时发放;请仔细核查证书信息并妥善保管,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档案。②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③集中领取时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证书需要代领的,委托人请认真填写委托书(见附件2),由受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领取:a.委托书原件一份(交雁塔区教育局留存);b.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正面、受委托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交雁塔区教育局留存)。不能在集中发放期间领取的,可在发证后一周内到雁塔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也可电话预约领取。雁塔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一号楼四楼,联系电话029-85381282。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点击下载>>>...
    2021-07-22
  •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10月30日举行,现将我区有关考试报名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并知晓本公告内容后再进行报考。一、报考条件(一)在我区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1-5项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为以下人员之一:(1)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的。(2)持有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3)在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生。(4)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5.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以及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以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未具备上述学历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生,如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三年制)毕业班学生、专升本三年级及以上学生。除此以外的其他年级学生不得报考。(二)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所有在读学生,或只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除外)。(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2.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的。3.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文件精神,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
    2021-08-17
  •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已发布2021年下半年辽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知,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日0时-5日17时,网上确认时间9月7日24时截止,缴费时间为9月2日-7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25日-10月30日,考试时间为10月30日。该通知内容详情如下: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辽宁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根据《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对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证在辽宁省内的中国公民,或省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在读的大学生,国民教育系列的成人高校毕业生、自考毕业生(不含在读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二、报考条件(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证在辽宁省内的中国公民。(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三)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学历学生(以下简称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均可报考。(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
    2021-08-17
  • 宁夏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2020〕115号)文件安排,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10月30日。现就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如下: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9月2日09:00--5日17:00;网上审核时间:9月2日09:00--7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9月2日09:00--8日24:00;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10月25日--10月30日。二、考区设定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2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三、报考对象及条件(一)报考对象1.持有宁夏户籍或宁夏有效居住证明的人员;2.驻宁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3.宁夏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在校生和持有宁夏户籍的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在校生;4.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区内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在学校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三二连读”在校生:(1)“三年专科+二年本科”在校生按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算起,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可申请参加考试。(2)“三年中专+二年专科”在校生必须在取得毕业证后方可申请参加考试。(3)“五年一贯制专科”在校生按转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算起,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可申请参加考试。(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4.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5.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
    2021-08-17
  •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秋季考试(简称“区考”)报名工作于8月9日开始。请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做好报名工作准备,逾期将不再进行补报!一、报名条件及开考层次(一)报名条件2021年秋季“区考”仅限参加2020年、2021年春季“区考”取得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2020年取得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参加笔试按我区原笔试政策执行,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考试;2021年春季“区考”取得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笔试、面试。(二)开考层次凡符合2021年秋季“区考”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原报考层次进行网上报名、选课、缴费,无现场确认环节,不得更改报考层次和答卷文字。本次考试只开考初等层次和中等层次。二、报名时间及要求2021年秋季“区考”的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9日9:00—8月13日17:00,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报名操作流程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四、2021年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秋季“区考”的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阅我区该项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完成报名工作。温馨提示:考前14天考生开始打印准考证,并进行考前14天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如实填写《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考试当天交给考务工作人员。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1年8月7日原文地址:https://www.nm.zsks.cn/zxyw/202108/t20210807_41867.html小编整理了“2021年下半年内蒙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知”,希望对考生了解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信息有所帮助。...
    2021-08-17
  • 海南省考试局已发布2021下半年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知,报名时间为9月2日-5日,网上审核确认时间9月2日-7日,缴费时间9月8日截止,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25日-30日,考试时间为10月30日。该通知内容详情如下:关于2021年下半年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公告注意:考生报名时,请务必注意根据自己所报类别选择相应的考区!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0日举行,考生网上报名于9月2日至5日进行。现就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疫情防控要求(一)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和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得有瞒报、谎报等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二)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口罩(自备),进入警戒线后严禁擅自摘除口罩(监考员进行身份核验时短暂摘下口罩)。考试期间身体如有不适举手报告监考员。(三)考生进入考点须扫描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二维码打开个人健康码供考点工作人员核验。(四)考生必须经过测温方可进入考点警戒线内,严禁不经过测温擅自跨越警戒线,一旦违反将按违纪处理。(五)考生接受体温测量、身份核验时须排队并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间隔不低于1米)。(六)考生参加考试须符合以下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要求:1.考试前7天,考生本人须通过实名制微信或支付宝等APP自行扫描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二维码进行每日健康打卡,否则将影响本人参加考试。2.入场进行体温测量时或考试期间发热(体温超过37.3℃)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中止考试或不得与其他健康考生同场考试。3.考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在入琼口岸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施管控,需要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再进行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需提供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4.考前14天有涉疫区旅居史的,凭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未持有核酸检测证明的,抵琼后在口岸进行核酸检测,各口岸可视具体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等待结果,个人做好健康管理。5.健康码不为绿色的考生,将按照以下不同情况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考试。(1)考前14天内有过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气促等症状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1次...
    2021-08-18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9:30至5日16:00;网上缴费截止日期:2021年9月8日24:00;笔试时间统一为10月30日。具体公告安排详情如下: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16〕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对象及条件(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具有广东省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省(需持有效广东省内居住证)。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5. 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6.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二)免考条件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2.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
    2021-08-26
  •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河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至4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日期:2021年9月2日至8日24:00;笔试时间统一为10月30日。具体公告安排详情如下:河南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下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重要提示(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报考条件等相关要求后再开始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考生本人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由于网上报名系统无法对考生填写的身份信息内容准确性进行判别,因此填写错误也可能被通过审核,但无法通过面试资格现场审查。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委托培训机构或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所有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之前已获得的其他科目成绩。(四)非首次报考且需保留笔试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需要特别注意检查填写信息,特别是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因前后信息不一致引起的笔试单科成绩无法保留问题。(五)考生若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功能重置密码,报名系统将通过短信发送新密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六)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2年(疫情期间延长有效期的,以“中国教育考试网”成绩查询有效期为准),全国统考省份通用。所有科目考试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七)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取消申请中小学...
    2021-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