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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是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官方网站,是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官方网站。负责教师资格证的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合格证查询。 2021下半年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9月2日开始,准考证打印时间是考前一周,笔试时间是10月30日(周六)。 2021上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于5月15-16日进行,具体时间见各省份公告,各位考生可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 点击图片>>>>进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官网入口 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流程: 1、登录。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看所在省报名公告,按照导航页面指引进入所在省报名入口。 2、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都需重新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报名公告规定的证件号码、姓名、手机号码、登录密码等信息,并在网站认真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确认承诺后方可进行后续操作。 3、填报个人信息。考生本人须如实填写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申领所在地、是否在校生、是否师范、毕业学校、在校生学籍学号、zui高学历及证书编号等信息,并按照格式要求上传证件照(免冠、正面、彩色、白底,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填报报考信息。考生按照公告要求选择考试类别、考区、科目(所报科目须一次勾选,一经审核通过,不得增加或更改)。提交信息后,考生报考状态变更为“待审核”。考生报考有关信息在审核前均可以自行修改。 5、接受审核。各省考务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期限内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是否需要考生到达现场详见各省报名公告要求。审核通过的考生状态变更为“待支付”。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修改、完善报名有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信息,重新接受审核。 6、网上缴费。考生均可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完成缴费考生的状态变更为“报名成功(已缴费)”,完成报名。通过审核,但逾期未缴费考生,报名无效。一旦报名成功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流程: 1.考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找到右下角“考生服务”栏目,点击进入“报名系统”。 2.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省份,然后“点击登录”。 3.输入身份证号、登录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 4.面试报名 (1)按考试流程中的步骤...
    2021-09-03
  • 中国教师资格网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具体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宁教师〔2015〕169号)有关规定,结合教育部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和宁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我区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p="">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一)幼儿园教师资格(二)小学教师资格(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六)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二、认定对象(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1.持有宁夏户籍、宁夏有效居住证的社会人员,驻宁部队(含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宁夏普通高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根据自愿原则,可在学习、工作或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二)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我区各高等学校已聘的拟任教人员。三、认定条件(一)学历条件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以上学历。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5....
    2021-09-03
  • 2021年下半年河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10月12日8:00至10月25日17:00。9月26日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发布了《河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具体内容如下:为做好我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和《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1.具有河北省户籍。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3.驻冀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二)本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省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方可认定,不在本次认定范围内。(三)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具体院校详见附件1)。(四)在河北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一)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
    2021-09-28
  • 申请时间:申请人请于2021年9月15日至27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了《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秋季)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黑龙江户籍、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驻黑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黑龙江省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学校所在地以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在黑龙江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二、认定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2.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3.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获得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4.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5.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居住地、部队驻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居住地、部队驻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四、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一)网上申请程序申请时间:申请人请于2021年9月15日至27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二)现场确认程序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于9月...
    2021-09-28
  • 根据《北京市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安排,2021年秋季北京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将于 2021年10月26日开始。在此期间面向社会开展 “补换发” 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安排如下:办理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办理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三层A区)。提交材料:请按北京市教师资格网《证书遗失补办》栏目 www.bjtcc.org.cn/qtfw/zsysbl/ 的说明准备相应的材料。温馨提示:1.请申请人按时前来办理,无需网上报名和现场预约。2.办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小编整理了“北京2021年秋季补换发教师资格证通知”,希望对考生了解教师资格证考试相关信息有所帮助。...
    2021-09-28
  • 2021年东山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申请人网上报名:9月22日-10月12日;现场确认(学校集体办理): 10月13日-10月21日.东山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21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安排通知如下:一、注册对象1.依法批准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岗教师。2.全县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院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等其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的未注册人员。3.5年注册期满人员。二、时间安排(一)前期准备阶段:9月22日前认真做好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政策宣传的工作,完成对各单位具体负责定期注册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使用信息系统。对于证书信息不规范或证书遗失的人员应督促其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证书补发、换发或更正重发等工作。(二)申请人网上报名:9月22日-10月12日(10月1日-10月7日期间,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系统维护关闭)注册范围内教师本人应在东山教育局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申报,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见附件1样表,一式两份),并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三)现场确认(学校集体办理): 10月13日-10月21日1.公办学校申请人由所在学校负责现场确认。申请人须如实提交申请注册材料。所在学校负责确认申请人所提交材料(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表现鉴定表见附件2、教师资格证原件、学校或主管部门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年度考核材料等)的真实性,逐一确认《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信息的完整性并签署确认意见,同时还需登录信息系统对申请人进行网上信息确认,给出确认意见。2.学校在10月28日前将申报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纸质盖章和电子文稿报送县教育局。(四)...
    2021-09-28
  •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发布了《宣城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具体内容详情如下:按照安徽省和我市疫情防控、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现将我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范围及对象宣城市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宣城市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一)户籍在宣城市内的人员;(二)持有有效宣城市居住证的人员;(三)宣城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包括户籍未迁至宣城市内就读学校的);(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宣城市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五)驻宣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六)持有有效宣城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宣城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地点及机构(一)认定地点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下半年认定仅限宣城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选择)中选择一地申请认定。驻宣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宣城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二)认定机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宣城市教育体育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所在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认定,各县市区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宣州区,电话:0563-3021330,网址:http://www.xuanzhou.gov.cn/郎溪县,电话:0563-7031010,网址:ht...
    2021-10-07
  • 中国教师资格网发布了《甘肃省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正文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一)幼儿园教师资格(二)小学教师资格(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六)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一)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指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范围: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甘肃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我省的中国公民。2.驻甘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3.港澳台居民持我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二)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象范围:1.我省内各高等院校已聘的拟任教人员。2.持有我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已被我省各高等院校聘用拟任教的港澳台居民。(三)申请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四)严格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相关违法行为者以及有犯罪记录者暂不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具体如下: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甘...
    2021-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