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ce 2000
学历提升,资格考证
登录
注册

欢迎登录启航网校

立即注册

欢迎注册启航网校

已有账号?立即登录

最新资讯

启航网校新闻

  •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发布了“2021年上半年河北雄安新区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其中明确2021年上半年河北雄安新区教师资格证认定范围、认定时间和认定条件等相关教师资格证认定信息。网上申报时间:6月11日8:00至6月30日17:00;公告详情如下: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做好雄安新区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河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冀教资认〔2021〕2号),并结合新区实际,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1.具有雄安新区户籍。2.持有雄安新区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3.驻雄安新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二)本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申请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如不能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视为不具备相应学历。具有雄安新区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雄安新区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3+2)及5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二)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具体院校详见附件1)(三)在雄安新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一)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
    2021-06-08
  • 河北邯郸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发布了“2021年上半年河北邯郸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其中明确2021年上半年河北邯郸教师资格证认定范围、认定时间和认定条件等相关教师资格证认定信息。网上申报时间:6月11日8:00至6月30日17:00;公告详情如下:邯郸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做好我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和《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参照《河北省2021年上半年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相关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1.具有邯郸市户籍。2.持有邯郸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3.驻邯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二)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申请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如不能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视为不具备相应学历。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三)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具体院校详见附件1)。(四)在邯郸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一)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
    2021-06-08
  • 根据《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有关规定及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安排,我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1.具有廊坊市户籍。2.持有廊坊市有效期内居住证。3.驻廊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二)廊坊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申请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如不能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视为不具备相应学历。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三)廊坊市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具体院校详见附件1)。(四)在河北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一)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二)考试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当通...
    2021-06-08
  • 张家口市教育局发布了“2021年上半年河北张家口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其中明确2021年上半年河北张家口教师资格证认定范围、认定时间和认定条件等相关教师资格证认定信息。公告详情如下:张家口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为做好我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河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冀教资认2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1.具有张家口市户籍。2.持有张家口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3.驻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二)本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申请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如不能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视为不具备相应学历。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3+2)及5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三)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具体院校详见附件1)。(四)在张家口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一)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
    2021-06-08
  • 邢台市教育局发布了“2021年上半年河北邢台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其中明确2021年上半年河北邢台教师资格证认定范围、认定时间和认定条件等相关教师资格证认定信息。公告详情如下:邢台市教育局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做好我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和《河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邢台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1.具有邢台市户籍。2.持有邢台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3.驻邢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二)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申请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如不能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视为不具备相应学历。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三)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具体院校详见附件1)。(四)在河北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一)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2021-06-08
  • 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发布了“2021年上半年河北承德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其中明确2021年上半年河北承德教师资格证认定范围、认定时间和认定条件等相关教师资格证认定信息。公告详情如下:承德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依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及《河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冀教资认〔2021〕2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1、具有承德市户籍。2、持有承德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3、驻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二)承德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申请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如不能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视为不具备相应学历。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三)承德市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具体院校如下:承德幼儿师范学校、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承德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丰宁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四)在承德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一)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
    2021-06-08
  • 保定市教育局发布了“2021年上半年河北保定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其中明确2021年上半年河北保定教师资格证认定范围、认定时间和认定条件等相关教师资格证认定信息。公告详情如下:保定市教育局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做好我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和《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1.具有保定市户籍。2.持有保定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3.驻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二)我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申请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如不能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视为不具备相应学历。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三)保定市具有办学资质院校(保定市女子职业中专学校、涞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蠡县启发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曲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四)在保定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一)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申请认定...
    2021-06-08
  •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发布了“2021年上半年河北秦皇岛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其中明确2021年上半年河北秦皇岛教师资格证认定范围、认定时间和认定条件等相关教师资格证认定信息。公告详情如下:秦皇岛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做好我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和《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1.具有秦皇岛市户籍。2.持有秦皇岛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3.驻秦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二)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申请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如不能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视为不具备相应学历。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三)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具体院校详见附件1)。(四)在秦皇岛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一)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
    2021-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