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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省社会工作者报名时间8月4日至8月22日;资格核查时间8月4日至8月23日;缴费时间8月4日至8月24日;电子发票打印时间9月6日至12月31日;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1日至10月15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0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设置(一)考试时间及科目10月16日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10月17日0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14:00-17:00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二)考试设置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二、报考条件(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根据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文件精神,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4)取得其他专业大...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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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社会工作者网上提交信息时间:8月5日9时-8月17日18时;资格审核时间:8月5日9时-8月18日18时;网上缴费时间:8月5日9时-8月19日24时;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2日9时-10月15日24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于10月16日、17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是否采用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无论是否选择告知承诺制,我们都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全 程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核查。实行告知承诺制,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实现资格考试报名流程更减、办事更快、服务更优,为便捷报名,我们鼓励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报名。对于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接受监管。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样本见附件2)。对所有报考人员将实施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审和查询社保等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4)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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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21年社会工作者网上报名时间:8月5日至8月12日,网上交费时间:8月5日至8月13日,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2日至10月15日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21〕20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时间 二、报名时间网上报名:8月5日至8月12日网上交费:8月5日至8月13日准考证打印:10月12日至10月15日成绩查询:2022年1月下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核: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票据发放:详见准考证具体内容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报考手册》。三、考试组织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领取证书工作由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负责。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四、其他事项1、报考人员应自觉遵章守纪,诚信考试,抵制舞弊,维护公平,严格执行报名规定。2、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告知承诺制规定,履行承诺义务,积极主动配合考试机构核查相关事项。3、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五、咨询服务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0351—6387225(报名资格咨询、审核)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0351-7330283(网报咨询、票据发放)0351-7339662(成绩复核)0351-7330067(考试收费)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2021年8月2日原文地址:http://rst.shanxi.gov.cn/rsks/zyjsryzgks/2021zgks/202108/t20210802_213776.html小编整理了“2021年山西社会工作者考务通知”,希望对考生了解社会工作者相关信息有所帮助。...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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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21年社会工作者网上报名时间8月5日9:00-8月12日20: 00;网上注册和资格核查时间8月5日9:00-8月13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8月5日9:00- 8月15日17:00;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1日9:00-10月17日14:00根据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6) 7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2021) 3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设置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 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 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 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 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二、报名事项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居住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一)报名要求。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6) 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规(2018) 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二)告知承诺要求。.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监管,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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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2021年社会工作者网上报名时间:8月5日—19日;现场人工核查时间:8月5日—20日(工作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网上缴费时间:8月5日—20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考试于10月16日-17日举行,我区考试考点统一设在拉萨市。10月16日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10月17日0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二、报考条件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西藏区域内,方可在西藏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三、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说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选择告知承诺制且线上核查通过人员的办理方式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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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社会工作者报名时间:8月6日9:00-8月15日24:00;资格核查:8月6日-8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8月6日9:00-8月17日24:00;下载打印准考证:10月8日9:00-10月15日24:00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方式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策规定、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各市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考资格核查、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工作。二、报考条件及要求(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2.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1)取得高中或者...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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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21社会工作者注册报名时间:8月6日至16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8月6日至18日;考试时间:10月16日17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0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总体要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应试人员需本人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对所有的应试人员实施全 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若应试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虚假承诺的处理:(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国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突发地在陕报名人员,报名缴费后确因疫情管控确实不能参加考试的,须向我中心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报经部人事考试中心批准后,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可相应延长一年。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请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具体防疫要求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和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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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1年社会工作者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6日至17日17:;网上缴费时间为8月6日至20日;考试时间:10月16日17日。一、考试设置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二、报名事项(一)报名要求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对此类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自治区考试中心。(二)告知承诺要求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2021-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