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航网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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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将于8月23日正式启动,包括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至外省、外省转入),全部实行网上办理。转考条件: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及身份确认。办理时间:①省内转考由考生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办理,时间不限;②转至外省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8月27日,省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9月1日;③外省转入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9月22日,省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9月24日。省自考办集中受理期间仅面向各地市州考办和各主考学校,省际转考的考生根据系统提示提交材料。一、省内转考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及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自行申请完成转出。2.学校开考专业(含全日制助学班、衔接教育)及学习服务中心的考生首先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准考证管理,然后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或考试通知单到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办理转出。3.转考完成后,成绩将归档至转入的准考证号上。办理流程见附件1。二、转至外省1.考生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以下简称“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提出申请,申请前应先在该网站完成注册,注册时所填身份证和手机号信息应与考生服务平台上信息保持一致,注册完成后在政务服务网提交转考申请,办理流程见附件2。2.考生申请后需将以下材料按要求上传至政务服务网,由考籍所在地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办集中办理。①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②外省准考证。三、外省转入外省转入湖北省条件:①考生在湖北省取得考籍。②考生在湖北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课程成绩。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考籍所在地,由考籍所在地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办集中办理,办理流程见附件3。①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②外省准考证。四、信息更正网上转考时,由于准考证信息有误而没有显示在可转考准考证列表中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至考籍所在地办理信息更正:1.准考证原件或考试通知单;2.身份证号有误的:①身份证正常升位的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 身份证错号、非正常升位的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姓名...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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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2021年上半年办理了自考毕业证的考生于7月28日-30日凭身份证和回执单领取毕业证和毕业生登记表。领取地点:宜昌市体育场路27号市教育局2005室咨询电话:0717-6441069。宜昌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自考科原标题:2021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书领取通知文章来源:http://www.hbyczk.com/article?id=6187“2021上半年湖北宜昌自考本科毕业证书领取通知”,希望对考生了解自学考试相关信息有所帮助。...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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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1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通告》,指出新生注册时间:8月23日9:00—8月25日17:00,报名时间:8月30日9:00-9月1日17:00,具体内容如下:2021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通告各位考生:我省2021年10月(第21.2次)自学考试将于10月16日-17日举行,现将本次考试报名注册及课程报考相关事项安排通告如下:一、新生注册1、时间安排8月23日9:00—8月25日17:00,社会型专业新生网上注册。8月24日9:00—8月26日16:00,社会型专业新生信息审核。2、注册网址:四川省教育考试院。3、注意事项(1)注册新生于8月23日9:00—8月25日17:00期间,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的清晰完整正反面图片(通过扫描或拍照),将图片压缩打包命名为“姓名+21.2次新生审核”,发送至注册区县电子邮箱:自流井区 26613520@qq.com;491680339@qq.com。贡 井 区 727511450@qq.com。大 安 区 1078096435@qq.com。荣 县 304383589@qq.com。富 顺 县 fszkb7756067@126.com。(2)新生注册时,应认真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如果考生填写的基本信息有误,将不能参加本次自学考试。(3)新生注册上传的照片为浅蓝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和毕业证书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请考生严格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二、课程报考时间8月30日9:00-9月1日17:00,社会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8月31日9:00-9月2日17:00,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网址: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登录账号:本人身份证号;登录密码:新、老考生以自行设置的密码为准,若未修改,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三、2021年10月自学考试课表、使用教材 https://www.sceea.cn/Html/202106/NewsDetail_2115_1.html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2次)通告》 五、咨询服务电话(区号0813):自贡市教育考试院 8125708自流井区教育考试中心 8111324...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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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吉林省自学考试考生: 为做好2021年10月份自学考试期间防疫工作,吉林省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并参照吉林省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要求(吉卫明电﹝2020﹞377号),全力做好2021年10月份自学考试的组考工作。同时,也提醒广大考生自觉执行以下各项防疫要求,确保考试顺利完成。 1.严格执行考生本人现居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要按照现居地政府要求,执行现居地政府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措施,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2.严格执行考生本人考区所在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要随时关注考区所在地政府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规定,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严格执行,确保本人能够按时参加考试。 3.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要提前报告,并为执行现居地和考区所在地政府的防疫规定预留出充分时间。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吉或居住在本省中、高风险地区考生在现居地或离开居住地区参加考试,均需执行当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本人要提前了解政府的相关防疫规定,为执行相关规定预留出充分的时间,保证能够按时参加考试。 4.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从考前第14天开始,所有考生需通过微信吉事办下载“吉祥码”(具体下载说明附后)并填报个人身体状况。同时,所有考生还需填写《吉林省2021年10月份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附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及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按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和我省《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规定以及地方政府防疫要求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 5.高校在校考生的疫情防控管理。高校在校生在考前14天按要求在“吉祥码”程序中填报个人身体状...202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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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实际,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现将10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做好健康监测 1.所有考生须提前申领“赣通码”,做好健康监测。 2.考前14天起,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同时通过“赣通码”如实上传个人健康信息。 3.国庆假期临近,请合理安排出行,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考生暂缓来(返)赣。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考前14天体温异常(超过37.3 C)、“赣通码”显示非绿码或无法申领到“赣通码”的考生,须于考前48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并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考。 二、做好自我防护 1.考生应主动了解和遵守我省和考点所在地市疫情防控的最新政策和要求,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个人疫情防护。 2.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等防护物资。 3.考生应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合理安排食宿出行,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考试期间如需乘坐公共交通或入住宾馆,应做好个人防护,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三、服从考试安排 1.考生须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凭二代居民身份证、考试通知单,佩戴口罩进入考点,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主动出示“赣通码”,配合完成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安排。 2.考生入场安检时需出示本人签名承诺的《江西省自学考试考生健康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发热、咳嗽、呕吐等身体异常情况,应立即向监考老师报告,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3.考试结束后,须按监考员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聚集不扎堆,不得在考点逗留。 ...202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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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组考工作,保障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省招生考试院商省卫健委疾控处,提出如下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所有考生打印考试通知单时须按所参加考试科次下载《贵州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和《贵州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按要求填写,在每场考试前交予监考人员,方可进入考场参加当场考试。 二、《贵州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从考前第14天(10月2日或10月3日)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体温以及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当地市(州)级招生考试机构。 三、按照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考前14天从境外及省外高风险地区来(返)黔考生,需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7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省外中风险地区来(返)黔考生,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小组)批准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黔首站地检测1次核酸,结果未出之前不流动;无相关证明的,按照“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7次核酸检测”进行管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黔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在抵黔首站地检测1次核酸,结果未出之前不流动。其余低风险地区来(返)黔考生在测温扫码无异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有序流动。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要及时向市(州)级或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备,并提交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生原则上须完成疫苗接种,未全程接种者须提供考前48 小时内1 次核酸阴性证明,有疫苗接种禁忌的须提供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和考前48 小时内1 次核酸阴性证明。 五、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当地县级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县级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六、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202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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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查询考试成绩。 (一)官微查询 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ID:gdsksy),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即可查询考试成绩。 (二)系统查询 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查询考试合格成绩和当次考试违规处理情况。 (三)网站查询 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http://www.eesc.com.cn/)按提示查询考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申请 按照《广东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须知》,本次考试成绩复核安排如下: (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二)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2021-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