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航网校新闻
-
2019年经济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9年经济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合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证书领取方式(一)网上申请邮寄第一步:打开浏览器登陆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安人事考试中心模块:http://rsj.taian.gov.cn/col/col45656/index.html或直接登陆证书邮寄申请系统:http://221.214.94.16:8081/yjsq/v1/index.aspx。第二步:凭身份证号和登陆密码进行登陆(需注册)。第三步:点击“邮寄申请”,选择“考试”及“年度”后,点击“查询”,若证书可申请邮寄,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相关信息的填写,申请成功后,状态显示为“邮寄预申请成功”。按照鲁人社字〔2019〕12号文件要求,邮寄采取到付方式,所需费用由收件人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见EMS官方统一报价。考生应实名注册并详细准确填写收件地址,保持电话通畅,证书在寄送过程中如出现丢失等问题,请咨询邮政EMS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处理。(二)现场领取1、本人领取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2、由他人代领的,须携带①代领人身份证原件;②证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或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二、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领取时间:5月30日前。领取地点:考生关注“泰安人社”公众号,点击“微查询--更多查询--人事考试证书状态查询”,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证书所在领取点原文公告请进入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http://rsj.taian.gov.cn/art/2020/5/8/art_51358_9087285.html...2020-05-22
-
【摘要】青海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一年两次的认定报名时间都已经发布,上半年时间为6月9日至6月22日。下半年认定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28日(具体认定事项请关注各地官方的消息)。为做好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基本条件满足下列认定范围之一,身体健康,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一)认定范围1.青海省户籍(户籍所在地);2.持有青海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居住地);3.青海省内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就读学校所在地);4.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二)认定人员1.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员(以下简称国考人员);2.2016年前(不含2016年)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以下简称师范类毕业生)。(三)认定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2.具备《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合格学历:(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3.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母语非汉语申请人员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其他申请人员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种类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4.师范类毕业生无需参加考试,...2020-05-22
-
【摘要】青海省报考教师资格的考生注意啦!青海省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经发布,根据公告可知青海省2020上半年教资认定时间为6月9日至6月22日,下半年认定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28日。具体认定流程来看总结。(一)网上申报凡需在我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网上报名后,申请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春季网上报名时间:6月9日至6月22日。秋季网上报名时间:9月15日至9月28日。具体申请流程: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按以上时间要求,注册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先进行实名制核验后,再进行网上申报。2.选择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其中:国考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的学段学科一致;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3.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教师资格申请信息,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4.信息提交成功后,请申请人牢记报名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以上资料是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二)现场确认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认定时间及方式依据认定机构在网上注意事项中的有关要求。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信息经过系统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4.国考人员须提供《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2020-05-22
-
湖南土建职称考试也是“全国通用”的,而且还会在公示网站上一直保持查询记录,而在公司单位评职称就只能在本省使用。考试证书含金量较高,再加上去年开始新规定,中专学历也可报考湖南土建中级职称,以及高级职称取消了考试,直接面试,这也是更大的吸引力所在! ...2020-05-22
-
【摘要】浙江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时间5月9日至6月30日(5月21日至6月5日期间中国教师资格网维护关闭)时段内确定。各市时间不同,各市具体认定时间由各市、县(市、区)认定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5月9日至6月30日确定。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2020〕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网报和申请受理时间,由各市、县(市、区)认定机构根据当地实际,在5月9日至6月30日(5月21日至6月5日期间中国教师资格网维护关闭)时段内确定。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查询各级认定机构的联系电话及认定对象范围。二、受理对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一)户籍在浙江省内的社会人员;(二)在浙江省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三)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班学生以及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四)符合我省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浙江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五)在我省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三、申请条件(一)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1.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2.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3.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二)考试要...2020-05-22
-
【摘要】浙江省报考教师资格的考生注意啦!青海省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经发布,根据公告可知浙江省2020上半年教资认定时间为2020年5月9日至6月30日,具体认定流程来看总结。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网报和申请受理时间,由各市、县(市、区)认定机构根据当地实际,在5月9日至6月30日(5月21日至6月5日期间中国教师资格网维护关闭)时段内确定。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查询各级认定机构的联系电话及认定对象范围。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及材料提交等具体要求,申请人可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公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申请人在申请认定中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2020-05-22
-
【摘要】2020上半年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发布,认定时间2020年6月9日至6月23日,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为2020年7月9日—7月20日,认定地点及联系方式,由各认定机构自行安排。为做好我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要求,现将我省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省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户籍在海南省的人员;(二)持有海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三)确认时间内,在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四)持有海南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港澳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在海南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五)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二、认定条件(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依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1.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二)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依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1.申请普通话和语音相关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一级水平;2.申请任教学科为语文和对外汉语的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3.申请其他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三)申请人应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需按照《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有关要求,在县级以上医院或省内注册的体检中心(医院)体检合格。三、教师资格认定程...2020-05-22
-
【摘要】海南省报考教师资格的考生注意啦!海南省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经发布,根据公告可知海南省2020上半年教资认定时间为2020年6月9日至6月23日。具体认定流程来看总结。(一)网上申报参加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请于2020年6月8日至6月22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点击“注册”,“注册”时需经实名核验。实名核验通不过的需按网页“操作说明”进行人工核验;实名核验已通过的,可继续进行申报。申请人需准确、如实填写申报信息,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按时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功能。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多申报无效。(二)选择认定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及认定权限,申请人需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或者申请人就读学校所在地所属的认定机构进行认定(详见附件1)。(三)认定1.认定时间2020年6月9日至6月23日。市、县(区)认定机构的确认时间,要根据省级管理用户的时间设置统一安排;认定地点及联系方式,由各认定机构自行安排并及时在网上申报系统“认定注意事项”中公布。2.认定材料(1)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3)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证书;(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5)网上申报时显示“待核验”的材料,确认时还需要提交相应材料进行核验。(6)持港澳台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持国外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以上材料,可以通过网上提交,也可以按申请人的需要邮寄或现场提交。所需材料应为原件或原件扫描件。选择网上提交的,可通过政务服务网,将材料原件扫描后提交到你所选择的认定机构。3.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不能如期提交的材料,可以提交承诺书,认定机构可以容缺受理和认定;申请人应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进行认定。(四)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领取时间:2020年7月9日—7月20日。特殊情况不能按时...2020-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