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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大纲变化解读 变化一:科目变更原来:《政策法规及经纪实务》和《舞台艺术基础知识》新变化:科目一《演出市场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二《演出经纪实务》变化二:答题时间原来:考试共计90分钟,每科目答题时间不得超过45分钟,两科连续进行。新变化: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变化三:题型和分值原来:每科试题量为80道,满分100,两科共160道,总分200分。每科单项选择题30道,每道1分,共30分;多项选择题20道,每道2分,共40分;判断是非题30道,每道1分,共30分。新变化: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含100题,共100分,其中判断题35题(每题1分,共35分),单项选择题35题(每题1分,共35分),多项选择题30题(每题1分,共30分)。变化四:考试大纲和内容变化科目一:《演出市场政策与法律法规》解读 科目二:《演出经纪实务》解读学习提醒1、原定上半年5月30日演出经纪人考试时间取消,与下半年合并到9月25日考试。2、2021年演出经纪人资格认定考试新大纲已于2021年5月20日发布,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近期会发布教材,钉题库演出经纪人的智能题库、精华考点、视频课程、思维导图等都会在教材发布后第一时间更新,敬请期待!在教材发布前,请先按照现有资料学习。2021演出经纪人考试就只有一次了,希望大家不要松懈,把握好9月25日的考试相对于来说到时候竞争会更大一些,报考人数也会更多,适度保持学习状态。以上小编整理的“2021年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大纲变化解读 ”,更多演出经纪人考试动态及政策解读欢迎关注本网站!...
    2021-06-17
  • 演出市场管理政策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5年7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9号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实施。根据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28号)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38号)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次修订。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32号)第四次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营业性演出的管理,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第三条 营业性演出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第四条 国家鼓励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创作和演出思想性艺术性统一、体现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受人民群众欢迎的优秀节目,鼓励到农村、工矿企业演出和为少年儿童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演出。第五条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主管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的设立第六条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七条 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依照有...
    2021-08-04
  • 演出市场管理政策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8月5日文化部令14号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条例》所称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下列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一)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二)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三)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四)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第三条 国家依法维护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演职员和观众的合法权益,禁止营业性演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章 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第四条 文艺表演团体是指具备《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从事文艺表演活动的经营单位。第五条 演出经纪机构是指具备《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从事下列活动的经营单位:(一)演出组织、制作、营销等经营活动;(二)演出居间、代理、行纪等经纪活动;(三)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经纪活动。第六条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是指具备《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为演出活动提供专业演出场地及服务的经营单位。第七条 依法登记的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营业执照和从事的艺术类型;(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四)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五)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声明。前款第四项所称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下列文件之一:(一)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二)职称证书;(三)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四)其他有效证明。第八条 依法登记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营业执照;(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四)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增设演出经纪机构经营业务的,应当提交前款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文件。第九条 依法登记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证照之日起20日内,持证照和有关消防、卫生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
    2021-08-04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2月11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文化的管理,保障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互联网文化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一)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二)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一)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二)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备案,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五条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播有益于提高公众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第六条 文化部负责制定互联网文化发展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全国互...
    2021-08-04
  • 自2021年起,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由文化和旅游部组织。2021年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定于2021年9月25日举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已经发布了2021年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的通知,从通知中可以了解到2021年演出经纪人考试报名程序,详情如下:报名程序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交费和下载准考证等环节。(一)提交报名信息考生上传的信息资料将用于制作准考证、考试入场核验及考试合格后制作资格证书等,请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后,无特殊原因将不予变更。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无法考试、证书信息错误等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二)交费考生可在报名信息提交后登录考试报名平台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17:00。考试费用共计130元/人(每科目费用标准65元/人,不接受单个科目考试及交费)。交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三)下载准考证2021年9月17日9:00起,考生可登录考试报名平台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此次考试资格,不能下载和打印准考证。小编整理了“2021年演出经纪人考试报名程序”,希望对考生了解演出经纪人相关信息有所帮助。...
    2021-08-04
  • 一、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的计算机考试。考试科目包括:科目一《演出市场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二《演出经纪实务》。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两个科目共120分钟。在120分钟的考试时间内两个科目连续进行,科目间不休息。2021年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大纲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t.gov.cn)下载。二、考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09:00-11:00(科目一:09:00-10:00)(科目二:10:00-11:00)三、考点设置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省会城市设置考点,考生可在报名时进行选择。最终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跨区域报考的考生请注意及时关注报考城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考生不得在多地重复报名。四、考试结果公布考生完成两个科目考试并提交试卷后,系统将自动显示考试成绩。文化和旅游部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考试结果以两个科目的单科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2021年10月25日9:00起,考生可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询当期考试合格分数线。五、证书核发文化和旅游部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核发演出经纪资格证,并委托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放。小编整理了“2021年演出经纪人考试安排”,希望对考生了解演出经纪人相关信息有所帮助。...
    2021-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