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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CPA经济法高频考点: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发布时间:2021-08-02 发布来源:启航网校发文 点击量:99

  《经济法》第一章高频知识点: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一、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2021年修改)

  1、法治的价值在于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2、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坚持和完善法治,可以使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受到平等保护;可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可以强化企业合规意识,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

  1、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3、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4、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5、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7、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8、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9、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10、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11、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2021年新增)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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