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健康管理师补贴4290元!
发布时间:2021-06-22
发布来源:启航网校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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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人社局发布2021年第3批技能补贴人员名单,其中健康管理师能补贴4290元,具体公示如下:
2021年第3批次失业保险技能
提升补贴发放公示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18〕12号)的规定,现将2021年第3批次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3日至5月1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10号综合窗口,邮编:518040;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1日
(仅截取健康管理师部分内容)
申领对象和条件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在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参保时间计算到申请当月的月底)。失业保险关系从市外转入我市的企业职工,其在市外的参保时间可合并计算。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
申请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标准
(一)一般职业(工种)的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2000元;其中,广东省和我市劳动力技能培训已开展的职业(工种)且有明确的补贴标准的,就高执行该补贴标准。
(二)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待广东省另行发布相关文件后执行。
申领程序
我市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全流程应用电子政务,数据共享,实行信息化管理。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高训中心)为该项业务的具体经办机构。
(一)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登陆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官方网站,进入深圳市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管理系统页面,按要求如实填报申领信息。申领信息填写规范完整,系统提示已受理;申领信息填写不完整、不正确或无法获取到证书信息的,系统予以相应提示和引导。
(二)自申请人申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市高训中心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以及查核该证书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情况等方式进行审核。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时,应在办理转移资料中注明转移人是否申请和领取技能提升补贴的相关真实信息。
(三)市高训中心应于每个月的月末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官方网站对系统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和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市高训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复核,对异议属实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四)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复核不属实的,市高训中心应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最终审定通过的补贴人员名单和补贴金额通过系统后台直接汇总给市社保经办机构。市社保经办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资金使用
(一)凡符合本文申领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在失业保险基金科目中设立技能提升补贴科目,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技能提升补贴科目中列支。
(三)市社保经办机构要将技能提升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基金有效使用和安全运行,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职工都能享受到政策。
不予核发情形
为确保核发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杜绝乱开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口子、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买卖、重复申领补贴等行为,保证基金安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核发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已经错发的,由市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追回;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一)参保地和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发证地均在市外的。
(二)参保地在市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机构在市内的。
(三)本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申领过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
(四)所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或国家技能等级证书目录范围内的。
(五)弄虚作假,骗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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