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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疫情防控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8 发布来源:启航网校发文 点击量:99

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工作安全进行,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按照国家相关防控政策要求,所有考生在考前14天内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

  二、“蒙速办”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行程卡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笔试。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2)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3)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1)“蒙速办”健康码为红黄码(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除外),不在隔离期内并能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3)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能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

  五、以下考生需提供考前3天内内蒙古自治区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前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的其他地区(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进入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

  六、考生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蒙速办”APP关注健康状况。

  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需自备口罩。

  (三)提前做好考试出行安排。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因防疫管理,考生无法进入考点熟悉考场)

  2.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3.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证明,并出示“蒙速办”健康码和行程卡备查。

  七、考生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除有序去洗手间,所有考生须在原位静坐等候,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

  4.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或“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卫生专业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八、其他

  与考试相关的安排及疫情防控工作有新情况、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会计网”。

  九、有关要求

  (一)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防疫要求。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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