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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市护士资格证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1-04-13 发布来源:启航网校发文 点击量:99

吉林市医学会发布《2021年吉林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吉林的考生考试按照告知书严格疫情防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2021年吉林市护士资格证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大家参加2021年吉林市护士资格证考试,请注意下面的要求。

一、吉林市医学会发布了“2021年吉林市护士资格证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详情如下:

各位考生、考试工作人员:

2021年吉林市考点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4月24日、25日。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前准备

1.考生应在考试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提前在吉林市医学会网站下载《2021年吉林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工作人员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和《2021年吉林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生、工作人员承诺书》。考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次测温并到考场上交1份《2021年吉林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考试当天提供3日内(4月21-23日)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内,有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按规定向吉林市医学会考试办公室报告,参加考试时,应持有3日内(4月21-23日)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近期有国(境)外旅居史、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应提供3日内(4月21-23日)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3.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14天内,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尽量避免或减少外出,减少与他人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好口罩。

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

1.因防控工作需要,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在考前60分钟到达考场,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同时携带备用口罩。

2.所有考生要凭身份证、准考证、《承诺书》(本人签字)、《2021年吉林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工作人员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核酸检测报告(需提交核酸检测报告的考生)进入考试地点,须戴好口罩,按照1米站位点(线)有序排队,应主动出示“吉祥码”,依次经体温测量、工作人员扫描“吉祥码”、核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及安检门、手持金属探测仪检验后进入考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对“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须经考场卫生专业人员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

3.考试期间,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外,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现场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由考场卫生专业人员现场进行预判,考生须配合并服从相关检查及防控应急处置。

4.请考生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必须在指定的路线、区域行进或参加考试,不得随处走动,更不得翻越隔离带、警戒线。遵从现场保安、考务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有序、有间隔,避免造成拥挤。请考生提醒陪考人员,不要在考场附近逗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未治愈的;

2.无症状感染者未治愈的;

3.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隔离期未满的;

4.考前14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居史隔离期未满的;

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治愈但未超过14天、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

6.考前14天内有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未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

7.有意瞒报或漏报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密接人员有接触史的;有意隐瞒自身不适症状,不能排除感染可能未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

8.近期有国(境)外旅居史、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未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

考生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对“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报告及承诺书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有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致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次考试的疫情防控工作将根据国家、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要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并严格遵守。本告知书由吉林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林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1年吉林市护士资格证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的全部内容,希望给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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