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人力资源管理师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1-03-31
发布来源:启航网校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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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将在5月举行,各省考试时间不同,请关注时刻未来,考生关心的浙江省出台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人力资源管理师补贴政策是什么呢?本文将为您整理,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弘扬工匠精神,引导职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近日,浙江省人社厅发布《浙江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向符合条件的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实施办法》界定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自2017年1月1日(含)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称“证书”)的。符合条件的职工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居民身份证和证书原件到本人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时已失业的,到失业前最后一次缴费的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代为申领的,需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实施办法》规定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审核程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参保缴费情况和证书信息审核。审核通过的,应在当地政府或人社部门网站公示补贴申领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于公示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审核不通过的,书面告知原因。
《实施办法》明确了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由各统筹地区人社、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具体职业(工种)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授权各市根据本地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区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取得本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所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可在原有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
《实施办法》还规定,基金支付能力相对较弱的统筹地区,当年失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先由当地基金历年结余支付,不足部分再由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和当地财政按规定补贴,确保每个地区符合条件的职工都能享受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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