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不完成这件事,成绩取消、证书作废…
发布时间:2021-02-02
发布来源:启航网校发文
点击量:99
天津财政局通知!2021年度继续教育正式开始!
1月18日,天津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通知的正文如下:
各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会计人才发展,提高会计人员履职能力,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津财会〔2018〕277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具体情况组织实施。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市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其中,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无需单独参加继续教育,可自毕业后的次年开始参加;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要求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至少取得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一)公需科目。应按照市人社局发布的2021年度《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导目录》执行,具体可通过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tjjxjy.chinahrt.com)查看并学习。
(二)专业科目。应按照《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1年)》(见附件1)执行。各单位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应结合行业特点和业务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课程。另外,对于财政部近期发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规范等要予以重点关注。
三、继续教育方式及学分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的具体形式、学分计量及登记方式按照《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及登记方式》(附件2)执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前,应确保已在“天津会计网”(tjkj.cz.tj.gov.cn)首页左侧“天津会计-会计诚信平台”中完成信息采集。未采集的应通过 “天津会计-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提交申请,并由各区财政局审核确认。
我市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18年以前年度(含2018年)的继续教育不作强制要求,也不进行学分补登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2019年度、2020年度继续教育的,可通过参加网络培训方式进行补学。
四、继续教育保障措施
(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点,提升能力,切实保障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
(二)鼓励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网络培训方式完成继续教育,促进我市会计继续教育工作逐步形成网络教育为主、面授教育为辅的继续教育组织形式。各单位在开展面授培训过程中,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参训人员健康安全。
(三)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和监督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市级财政部门要做好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质量的指导、考核、监督,并对各培训单位统一申报的学分进行审核确认;各区继续教育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会计诚信平台”系统中本区所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的个人学分进行审核确认。
(四)各涉农区财政部门应通过各种形式积极推动、指导、开展农村会计人员培训,增强农村基层会计人员会计业务技能,提升基层农村财务管理水平,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天津市财政局
2020年1月14日
拿到注会证书后要进行继续教育
中注协对于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规定分为执业会员与非执业会员两种情形,所以如果准备参加继续教育,首先先分清楚自己属于哪种会员。执业会员指的是通过CPA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的所有考试,并在中国境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两年审计经验,且享有唯一签字权的这类人,他们在事务所就职,从事审计工作;非执业会员指的是通过CPA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所有考试的这类人,但并没有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
对于执业会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两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在每个考核周期内接受的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0个学时,且任何一年均不得少于30个学时。同时,执业会员需要每人每年缴纳1000元的执业会员费。由此,执业注册会计师需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且管理更为严格。
对于非执业会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规定,非执业会员每一公历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40学时。同时,执业会员需要每人每年缴纳100元的非执业会员费。所以,即便是非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同样必须参加继续教育。
如果执业会员出现未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未通过继续教育考试,未缴纳会费等问题,执业会员会变成非执业会员,也就是我们说的取消执业资格;如果非执业会员出现上述情况,那可能面临着被没收证书,取消考试成绩等严重后果。
每年中注协都会公布因未完成继续教育、未缴纳会费等原因造成暂缓年检的人数。甚至每年都有不少注册会计师或非执业会员因此而被中注协撤销、注销。所以在此提醒大家,好不容易才考过的证书,千万不要由于没有参加继续教育或者未缴纳会费等原因造成证书失效,这样太得不偿失了!
免责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以上内容由启航网校搜集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为准。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