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21年会计继续教育开始!不完成不能参加考试!
发布时间:2021-01-25
发布来源:启航网校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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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区2021继续教育开始
通知要点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市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其中,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无需单独参加继续教育,可自毕业后的次年开始参加;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要求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至少取得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三、须先进行信息采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前,应确保已在“天津会计网”首页左侧“天津会计-会计诚信平台”中完成信息采集。
未采集的应通过 “天津会计-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提交申请,并由各区财政局审核确认。
我市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18年以前年度(含2018年)的继续教育不作强制要求,也不进行学分补登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2019年度、2020年度继续教育的,可通过参加网络培训方式进行补学。
不参加继续教育会怎么样?
一、无法报名中级
2021年中级考试报名简章已经发布,部分地区根据2020年各地的通知,不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或将无法报名中级。
上海、山东、福建、江西、江苏等省份中级职称的报名已经将参加继续教育记录作为审核条件中的一项。
如江西财政厅:
《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江西考区)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高级资格考试需要在报名系统中上传2017年至2019年按规定完成当年会计继续教育的材料(如继续教育合格证或本人在“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信息采集”中反映完成继续教育的截图等;
而2020年的中级考试也提到了相关的要求,不难推测,今年的报考人员应该同样需要提供前三年的继续教育的材料。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以上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所以大家要多多关注自己所在地的地区,准时进行继续教育哦!小编也会实时跟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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