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经济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布…
发布时间:2020-12-29
发布来源:启航网校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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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经济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布中
山西
山西省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20〕3号)安排,现将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及时间、地点
审核对象为参加山西省2020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成绩60%以上的应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审核对象须严格按本人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到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
(一)、除太原市外其他地市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2021年1月5日至1月8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审核地点: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见附件2
(二)、太原市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2021年1月5日至1月13日(周末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审核地点:地址见附件2
在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请按照下列审核时间和审核号段(审核序号见附件1)进行资格审核:
1月5日 审核序号 001--240
1月6日 审核序号 241--480
1月7日 审核序号 481--720
1月8日 审核序号 721--960
1月11日 审核序号 961—1200
1月12日 审核序号 1201—1440
1月13日 审核序号 1441—1655
二、所需材料
(一)《资格考试审核表》(附件3)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印章;此表须通过电子文档填写,手工填写无效;
(二)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符合中级报名条件中第一条的,须提交经济系列初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纸张规格均为A4。
三、审核依据
(一)初级
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中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根据规定,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包括党校学历)。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20年底。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取消本年度考试成绩。
(二)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提交审核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三)资格审核对象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本年度考试成绩,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附件:
1.各市审核人员公示
2.各市资格审核地址及联系电话
3.资格考试审核表.docx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2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rst.shanxi.gov.cn/rsks/zyjsryzgks/2020zgks/202012/t20201225_195892.html
陕西
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 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 〔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陕西省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西安市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在此名单内)予以公示,共2160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7日。公示期间,我们将对成绩合格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复核,并集中受理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根据报名资格复核和监督举报情况,要求相关人员提供有关补充资料。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请进入官网原文查看(工作时间)
举报邮箱:sxsrsks@126.com
举报网站链接:http://www.sxrsks.cn/website/zrxx_list.aspx?category_id=3073
附件:1.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报名条件链接:http://www.sxrsks.cn/website/bkwj_show.aspx?id=5885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2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www.sxrsks.cn/website/sfh_show.aspx?id=7011
甘肃省内分数线取消!
近日,有考生咨询甘肃人社厅,2020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滚动管理,那么甘肃省还会单独设置省内分数线吗?下面,来看看官方的回复吧!
问:自2020年起,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那么甘肃省今年还划不划分数线了?
答:考生您好!根据国家规定,自2020年起,经济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因此经济初中级考试不再设置省内合格线。
此前,甘肃经济师考试各级别各科目省内有效合格标准一直为:两科合计满153分。
由于2020年官方回复甘肃不再划分省内合格标准,甘肃地区将以全国合格标准为依据,按照卷面总分60%划分为合格线,也就是每科84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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