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9
发布来源:启航网校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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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号)精神,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将于2021年5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就2021年度我省会计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七)2021年度我省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报系统报名缴费。考生网上报名实行报名条件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工作,视同确认自身符合报名条件,对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八)我省2021年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继续实行“后审”制,即考生考试各科成绩合格后,由发证部门对考生的考试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初级资格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高级资格成绩合格人员报名资格条件在高级会计师评审时一并审核。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2021年我省将不设立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执行国家合格标准。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原文链接:http://czt.ah.gov.cn/czdt/tzgg/145273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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