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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级考试变动曝光,初级考生速看...

发布时间:2020-10-16 发布来源:启航网校发文 点击量:99

其实每年初级考纲都会有一定的调整,但不会变动很大,时刻未来小编特意整理了今年颁布的财务新政(考试可能会变动的部分),方便大家提前备考~

支持新冠疫情防控税收政策变动

1、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2、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3、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4、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5、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变动

1、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2、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增值税政策变动

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手车经销增值税政策变动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另外,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势必对会计考证相关内容产生较大影响,包括初级会计、中级会计和CPA考试。

民法典由民法总则与各分编“合体”而来。它很“霸道”,出台后,现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由于民法典2021年生效,原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全部废止,势必对会计考证相关内容产生较大影响。

具体有哪些章节会变化呢,时刻未来小编带大家简单了解一下:

1、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历年分值8-10分。

2、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中的第一章总论,历年分值7分左右,第五章的合同法律制度历年分值17分左右。

3、税务师考试,第二篇民商法律制度,以及涉及到的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的内容,影响的分值预计在40分左右,占总分值的30%左右。

4、注册会计师考试(CPA)《经济法》中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历年分值4分左右、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历年分值14分左右。

小编所列的相关章节内容都和新出台的民法典有一定的关联,这些章节有的占比分值比较高,有的比较低,但在“变动即重点”的会计考证规律中,大家不要轻视每一点变化!

免责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以上内容由启航网校搜集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为准。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