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1
发布来源:启航网校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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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鉴定安排
(一)鉴定时间:2020年10月17日
(二)鉴定地点:银川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以考生准考证通知地点为准。
(三)鉴定考核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一级、二级综合评审不再提交论文。
二、报名
(一)鉴定人员范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鉴定:
1、符合2019年修订颁布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条件的人员(见附件1);
点击测试>>你是否符合人力资源管理师报考条件
2、参加了2019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区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且未补考的人员,可申报单科补考。
(二)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9月25日。
(三)报名地点:因疫情防控需要,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托十年来一直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的三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承担本次报名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到指定的代报名点(见附件2)进行报名。
(四)报名材料。报名时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一式2份,《工作年限承诺书》1份,提交个人近期(三个月内)1寸彩色同底证件照5张及电子照片(大小在100KB-200KB之间,照片格式为jpg、png、gif),电子照片以申请鉴定者本人身份证号为文件名。
(五)本次统一鉴定为我区最后一次以国家职业资格形式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今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将按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方式进行。
三、证书颁发
鉴定成绩将通过宁夏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nx.osta.org.cn)进行公布。鉴定成绩合格者,由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登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
四、鉴定收费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规范我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宁价费发[2007]210号)的规定执行,补考人员按补考的单科项目设置标准缴费。鉴定报名缴费由各报名点统一代收,按规定时间到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向财政集中专户缴费。
五、工作要求
(一)各报名点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核,杜绝舞弊行为。
(二)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951-5099091,0951-5099083。
附件1:2020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申报条件.docx
附件3:工作年限承诺书.docx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原文链接:
http://nx.osta.org.cn/htm/638/225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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