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基金从业《基金法律法规》必背知识点(一)
发布时间:2020-08-28
发布来源:启航网校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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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业协会是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会员分为三类:普通会员、联席会员、特别会员。普通会员包含: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联席会员包含:基金服务机构;特别会员包含:证券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指数公司、地方基金业协会及其他资产管理相关机构。
2、申购份额通常在T+2日之内确认,确认后的下一工作日就可以赎回。(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退回投资人资金账户。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募集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3、注册公开募集基金,由拟任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①申请报告;②基金合同草案;③基金托管协议草案;④招募说明书草案;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⑥中国证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4、场外赎回可按份额在场外的持有时间分段设置赎回费率;场内赎回为固定赎回费率,不可按份额持有时间分段设置赎回费率。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后,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并应当归入基金财产。
5、内幕交易,是指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以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利益。
6、职业道德,也称职业道德规范,是一般社会道德在职业活动和职业关系中的特殊表现,是与人们的职业行为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要求的道德规范的总和。它既是对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的体现。职业道德具有特殊性、继承性、规范性、具体性。
7、岗位教育,是指在基金从业人员就业上岗之后,对其所进行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的继续教育。岗位教育主要是通过在职培训的方式来完成。
8、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至少提前30日公告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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