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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师《财务与会计》必背知识点(二)

发布时间:2020-08-25 发布来源:启航网校发文 点击量:99

二、租赁筹资

1.租赁的类型

租赁合同的当事人至少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出租人是租赁资产的所有者,承租人是租赁资产的使用者。按照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租赁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

①直接租赁:出租人直接向承租人提供租赁资产的租赁形式。直接租赁只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

②杠杆租赁:有贷款者参与的一种租赁形式。出租人利用自己的少量资金推动了大额的租赁业务。

③售后回租:承租人先将某资产卖给出租人,再将该资产租回的一种租赁形式。

2.筹资特点

①无需大量资金就能迅速获得资产;

②财务风险小,财务优势明显;

③筹资的限制条件较少;

④能延长资金融通的期限;

⑤资本成本负担较高。

3、反映偿债能力的比率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条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①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②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往期回顾:

2020年税务师《财务与会计》必背知识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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