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必背知识点“加油站”【第六期】
发布时间:2020-08-19
发布来源:启航网校发文
点击量:99
CPA税法-消费税易混淆&重要知识点
1、复合计征消费税:卷烟(批发环节也复合计征)、白酒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1)委托方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出售:不缴纳消费税
(2)委托方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出售:缴纳消费税,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扣代缴消费税
3、已缴纳消费税的扣除-指定项目扣除
把握原则:
a.不得跨税目抵扣
b.按生产领用数量抵扣
c.只有生产环节可以抵扣
(1)外购
A.不能扣除的项目一般都是最终产品;
B.酒类中的葡萄酒可以扣除,其他酒不得扣除;
(2)委托加工
A.允许扣除项目为外购中的1-8,外加摩托车
B. 委托加工收回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不可以抵扣
4、从高适用税率
(1)用于"换""抵""投"
(2)兼营并未分别核算
(3)将适用不同税率、非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
免责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以上内容由启航网校搜集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为准。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