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二级造价师考试考点:项目融资模式
发布时间: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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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融资模式
项目融资是指以拟建项目资产、预期收益、预期现金流量等为基础进行的一种融资,而不是以项目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为依据进行融资。
1. BOT模式及其基本形式
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其所属机构为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Concession Agreement)作为项目融资基础,由本国公司或者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进行工程项目建设,并在特许权协议期间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特许期满后,根据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
通常所说的BOT模式主要包括三种基本形式:
1.标准BOT(建设—— 经营—— 移交)
投资财团愿意自己融资,建设某项基础设施,并在项目所在国授予的特许期内经营该公共设施,以经营收入抵偿建设投资,并获得收益,经营期满后将此设施转让给项目所在国政府。
项目公司没有项目的所有权,只有建设和经营权。
2.BOOT(建设—— 拥有——经营—— 移交)
项目公司既有经营权又有所有权,特许期一般比标准BOT方式稍长。
3.BOO(建设—— 拥有—— 经营)
特许项目公司根据政府的特许权建设并拥有某项基础设施,但最终不将该基础设施移交给项目所在国政府。
2. BOT模式演变形式
(1)TOT(移交—运营—移交)
是指项目所在国政府将已投产运行的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移交(Transfer) 给外商经营( Operate),以项目在该期限内的现金流量为标的,一次性地从外商处筹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项目。待外商经营期满后,再将原项目移交(Transfer)给项目所在国政府。与BOT模式相比,采用TOT模式时,融资对象更为广泛,可操作性更强,使项目引资成功的可能性增加。
(2)TBT(移交-建设-移交)
是指将TOT与BOT融资模式组合起来,以BOT为主的一种融资模式,主要目的是为了促成BOT的实施。采用TBT模式时,政府通过招标将已运营一段时间的项目和未来若干年的经营权无偿转让给投资人;投资人负责组建项目公司去建设和经营待建项目;项目建成开始运营后,政府从BOT项目公司获得与项目经营权等值的收益;按照TOT和BOT协议,投资人相继将项目经营权归还给政府。
TBT模式的实质是政府将一个已建项目和一个待建项目打包处理,获得一个逐年增加的协议收入(来自待建项目),最终收回待建项目的所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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