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易混备考知识点三
发布时间:2020-08-14
发布来源:启航网校发文
点击量:99
消防工程师易混考点
1、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区别
消防水池: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对消防水池做了规定。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设置消防水池:
在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道、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以及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1条进水管且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0L/s或在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构)筑物,应设消防水池。
不同建(构)筑物设置的消防水池,其有效容量应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经计算确定。具体要求共八个方面:
①当市政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建(构)筑物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②当市政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建(构)筑物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③消防水池进水管应根据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补水时间不宜大于48h,但当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大于2000m³时,不应大于96h,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④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500m³时,宜两格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当大于1000m³时,应设两座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每格(座)消防水池应设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且其管径应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要求。
⑤对于消防水池,当消防水池与其他用水合用时,应有保证消防用水不做他用的技术措施。
⑥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或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水位报警水位。
⑦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⑧储存有室外消防用水的供消防车用水的消防水池,应设供消防车取水的取水口或取水井,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m;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外墙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当采取防止辐射热的保护措施时可减小为40m。
消防水箱:
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设置消防水箱的目的:
一是:提供系统启动初期的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在紧急情况下应急供水,确保喷头开放后立即喷水,及时控制初期火灾,并为外援灭火争取时间;
二是:利用高位差为系统提供准工作状态下所需的水压,以达到管道内充水并保持一定压力。
设置常高压给水系统并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的水量和水压的建筑物,或设置干式消防竖管的建筑物,可不设置消防水箱。
下面从九个方面来介绍消防水箱:
第一、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其具体要求共6点:
①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m³,但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不应小于50m³,但当建筑高度大于150m时,不应小于100m³。
②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8m³,当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小于36m³。
③二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2m³。
④建筑高度大于21m的多层住宅,不应小于6m³。
⑤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或等于25L/s时,不应小于12m³,大于25L/s时,不应小于18m³。
⑥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且小于30000㎡的商店建筑,不应小于36m³,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0㎡的商店,不应小于50m³。当与要求1中的规定不一致时应取较大值。
第二、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且最低有效水位应满足水灭火设施最不利点处的静水压力,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①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10Mpa,但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低于0.15Mpa。
②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07Mpa;多层住宅不宜低于0.07Mpa。
③工业建筑,不应低于0.10Mpa,当建筑体积小于20000m³时,不宜低于0.07Mpa。
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应根据喷头需求压力确定,但最小不应小于0.10Mpa。
⑤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我们所讲的4项静压要求时,应设稳压泵。
第三、进水管的管径应满足消防水箱8h充满水的要求,但管径不应小于DN32,进水管宜设置液位阀或浮球阀。
第四、溢流管的管径不应小于进水管直径的2倍,且不应小于DN100,溢流管的喇叭口直径不应小于溢流管直径的1.5倍-2.5倍。
第五、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管径应满足消防给出设计流量的小水要求,且不应小于DN100。
第六、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应位于高位消防水箱最低水位以下,并应设置防止消防用水进入高位消防水箱的止回阀。
第七、高位消防水箱的进、出水管应设置带有指示启闭装置的阀门。
第八、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出水、排水和水位等应符合前述有关消防水池设置的要求。
第九、室内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高层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且层数超过两层的公共建筑和其他重要建筑,必须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②其他建筑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当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时,可不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应设置稳压泵。
2、人防和建规规定不同之处
①人防工程内不得设置油浸电力变压器和其他油浸电气设备,建规里可设置在地下一层
②医院病房不应设置在人防工程内地下二层及以下层;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10m;建规规定不可设置在地下
③人防里消防控制室设置常闭的甲级防火门,建规是乙级防火门
④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一个厅、室的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建规为1.0h楼板(建规里歌舞娱乐要是在地下也必须一级,一级楼板≥1.5h)
⑤人防工程中的避难走道前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建规为一甲一乙
⑥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采用A级装修材料装修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2000㎡。建规为AB1级
⑦人防工程内不应设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残障人活动场所,建规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老年人活动场所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得设置地下、半地下。
免责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以上内容由启航网校搜集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为准。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