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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西省有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0 发布来源:启航网校发文 点击量:99

一、考试安排:考务组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20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要求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凡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并在与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有关的单位或以个人名义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费,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附件2,摘录)。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限计算、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均至报名结束当月底止。

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应试人员属地化管理,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考试科目: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与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应试人员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阅卷工作,全国统一组织实施。

三、报名办法: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告知承诺及在线核验)、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网上注册登记后在线核验未通过的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环节。

网上注册登记:
      1.注册登记: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之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应试人员报考前须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注册身份及学历信息后,在线验证反馈结果需要24小时,请应试人员提前完成注册或信息完善,以免影响报名。

2.告知承诺: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将在公布成绩后进行抽查复核。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各级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对报考本辖区应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实行承诺告知制,应试人员报名时必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3.在线核验:核验对象即适用告知承诺制并且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可通过数据比对核验的应试人员。

核验办法: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条件判断,对考生承诺的内容进行核验。完成后,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核验状态会自动通过。

网上注册登记后在线核验未通过的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下列应试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具有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3)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4)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

报考土木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专业的现场人工核查。非免试应试人员现场人工核查。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经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场人工核查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在昌的省直、中央驻赣单位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现场人工审查点(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463号精英汇B栋,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五楼507室,咨询电话:88319060、88319363)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后,到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场人工核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12333)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南昌以外省直、中央驻赣单位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按所在单位按属地原则经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场人工核查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现场人工核查。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现场人工审查点(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463号精英汇B栋,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五楼507室,咨询电话:88319060、88319363)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后,到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场人工核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咨询电话:12333)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并办理确认手续。报考水利工程专业的现场人工核查;在线核验未通过的(包括非免试和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现场人工核查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由应试人员所在单位将审核材料统一报送至单位属地省级或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人工核查点。在昌的省直、中央驻赣单位的应试人员将报考资格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至省水利厅现场人工核查点(地址:南昌市中山西路68号省水利厅903室,咨询电话:0791-88825516)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省水利厅将合格人员名单统一报送至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场人工核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咨询电话:12333)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各设区市和南昌以外省直、中央驻赣单位应试人员将资格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至所在设区市水利局现场人工核查点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各设区市水利局将应试人员名单统一报送至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场人工核查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报考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现场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至省交通厅现场人工核查点(地址:南昌市东湖区抚河北路249号交通科技综合大楼19楼1910-2,咨询电话:0791-86243058),(报名系统中请选择省直审核点)。经现场人工核查后,由交通厅将名单统一报送至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场人工核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咨询电话:12333)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已备案单位无须重新备案,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⑴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⑵经办人员承诺书。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①应试人员报名表2份;

②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③已盖单位公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科目、是否在本单位或以个人名义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费。所有应试人员含通过在线核验人员一并填入)。

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单位现场人工核查须提供:

1.应试人员报名表2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符合免考基础科目条件的资格证书原件

四、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审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可免费下载。

六、有关事项:
(一)考试收费,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西省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490号)的规定执行,即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9元。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预防和安全防护措施,保障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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