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内蒙古全区认定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6
发布来源:启航网校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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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自治区教育厅研究决定,2020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时间延期至6月15日开始进行。为做好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户籍在有效期内且在我区教育系统工作的外省户籍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证明;
(三)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相关证件报名;
(四)我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层次的考试;我区生源在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本专科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当年高考录取信息和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层次的考试。
二、报考层次
初等层次:报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者,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中等层次: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高等层次:报考高等学校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为高校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2020年6月15日9:00—6月24日17:00,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1)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首次参加该项考试的考生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现场照相确认。此次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
(二)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二代居民身份证损坏的考生,若承诺于2020年9月4日前取得居民身份证件,签订《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按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承诺书》(见附件2)后,可先行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此《承诺书》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留存半年,以备查询,逾期不能履行承诺者,则报名无效。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12日 (星期六) |
上午 | 教育学 (9:00----11:00) |
下午 | 教育心理学 (14:30----16:30) |
五、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
(一)考生可根据报考层次选择考试大纲进行复习。
报考高等层次的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本考试大纲标注:适用于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者;
报考中等层次的以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本考试大纲标注: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
报考初等层次的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本考试大纲标注: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
(二)试卷结构和标准样卷不以《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两本书后所附的试卷结构和标准样卷为依据。我区试卷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客观题采用在答题卡上涂卡的形式答卷,主观题采用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作答的形式答卷。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盟市充分发挥网上宣传的优势,认真做好2020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宣传工作;
(二)为确保报名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报名点即现场确认点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各报名点要切实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好报名期间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报名前指定专人负责对报名确认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并协调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人进行指导。
2.报名前自测体温。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应下载“蒙速办”、申领“健康码”并从报名前14天开始每天自测体温,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
3.现场体温检测。考生和工作人员进入现场确认场所需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拒绝接受体温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温异常的人员按照防疫评估要求执行。
4.做好消毒工作。一是空气消毒,报名现场确认场所要尽量开门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二是环境物品表面消毒,对楼道、地面、墙面及经常使用或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桌椅、笔、电话、计算机键盘和鼠标、门窗把手等部位要随时消毒。
5.考生按网上预约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待人员聚集时,要有序排队,依次进行,人与人间隔要保持一米以上。有异常情况,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三)根据本盟市实际情况设立报名点。报名点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及有关政策规定,准确细致地解答考生提出的问题,协助和督促考生认真做好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照片采集和准考证打印等工作。照相须使用全区统一前景及背景,前景为“2020年教师资格”(各地按照统一要求自行制作),背景为“旗县区名称”(即2015年成人高考报名时自治区统一制作发放的背景);
(四)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2年,即2018年、2019年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2020年可以报考另外一科,2018年之前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作废;
(五)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各盟市在网上报名期间,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七)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合格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其中一个认定条件,考生在参加考试报名时,一定要先行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官网(https://www.nmgov.edu.cn),查询内蒙古自治区各年度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了解掌握我区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避免因不了解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比如学历、普通话、专业等)要求而造成错报或盲目报考。
附件1.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操作流程
2.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按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承诺书
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
4.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考试各盟市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操作流程
2020年参加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nm.zsks.cn)查阅我区该项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并按照以下流程完成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
(一)首次参加该项考试的考生需按新生进行信息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报考信息、预约现场确认时间以及确认信息地点(即报名点)、考试地点等;
考生可以就近选择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高等学校在校生也可以选择学校所在地,报考高等层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选择高校所在地。
考试地点原则上设置在盟(市)政府所在地,考生可以自行选择考试地点。
(二)2009年以来已经在我区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直接使用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考,如系统显示考生本人照片,则可直接选课、网上交费即可。否则,考生仍需网上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在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和确认信息等工作。
二、网上交费流程
考生本人核对报名选课信息无误后,可直接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方式支持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具有“银联”标记的其它银行的银行卡和支付宝扫码。
三、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考生按网上预约时间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所选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接受报名条件审查,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提前办理。
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照相、确认信息。不得使用照片扫描代替本人现场照相,否则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并对进行照片扫描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处以取消各类教育考试组织管理权,对相关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出处罚。报名点打印《报名登记表》交由考生核对,考生确认《报名登记表》中的内容正确无误后,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并签字,签字后的承诺书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随试(答)卷一并送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考生在开考前一周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工作安排,适时在网上公布考试相关信息以及政策规定,以便考生查询。
附件2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考试按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
承 诺 书
本人为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因故无法持考试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现郑重承诺:
1、本人可以在2020年9月4日前办理好考试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在信息确认地点完成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
2、持规定的二代居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本人此次报名作废,自愿放弃参加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居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考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居民身份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领取成绩单或合格证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二、报名(选课)后不变更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领取成绩单或合格证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三、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四、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留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五、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3日内,向考点所属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高校)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事实,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7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附件4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考试
各盟市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盟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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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盟 市 |
联系方式 |
呼和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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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1-3390486 |
乌兰察布市 |
0474-8322364 |
包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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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2-5102132 |
巴彦淖尔市 |
0478-7907795 |
赤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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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6-8335371 |
鄂尔多斯市 |
0477-8595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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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3-2010729 |
锡林郭勒盟 |
0479-8269111 |
呼伦贝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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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0-8315488 |
兴安盟 |
0482-8516703 |
通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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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5-8212578 |
阿拉善盟 |
0483-8342093 |
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将下列《身体健康申报表》上交报名点工作人员
附件下载:
P02020051937340114049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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