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去!《经济法》18类数字版速记锦囊(下)
发布时间:2020-08-05
发布来源:启航网校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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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考试一天天逼近,今天倒计时只剩31天了,但是很多备考中级的考生,都是以下状态:
根本不知道哪些是重点;
感觉时间完全不够用;
要背的内容实在太多了,记不住;
听课听不懂,想要放弃怎么办?!
他来了!他来了!他带着18类数字版速记考点来了!
十四:半数以上
有限公司监事会 |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 |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
实际控制权 | 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
十五:过半数
公司担保 |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有限公司监事会 | 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的监事选举产生 |
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 | 如果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股份公司募集设立 | 对于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还应当召开有其他认股人参加的创立大会,并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
创立大会 | 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 |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方式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
股份公司监事会 | 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
关联关系董事 |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
合伙决议办法 |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
合伙企业解散中的清算人的确定 | 合伙企业解散,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
十六:2/3
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股东大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特别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
临时股东大会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不足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 因下列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
招标评委委员会成员人数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由招标人依法设立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 竞争性谈判 |
十七:增值税税率
基本税率13% | (1)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适用低税率的除外)(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
低税率9% | (1)交通运输服务(2)邮政服务(3)基础电信服务(4)建筑服务(5)不动产租赁服务(6)销售不动产(7)转让土地使用权(8)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二甲醚 |
低税率6% | (1)增值电信服务(2)金融服务(3)生活服务(4)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5)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
零税率 | (1)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2)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
十八:企业所得税相关比例
税收政策 | 费用、支出 | 扣除限额 |
有扣除限额,超过部分应调增 | 业务招待费 | (1)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60%(2)销售(营业)收入×5‰ |
允许扣除额为两个指标的较小者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 (1)一般企业:销售(营业)收入×15%(2)化妆品制造或者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30% |
| 职工福利费 | 工资薪金总额×14% |
| 工会经费 | 工资薪金总额×2% |
| 职工教育经费 | 工资薪金总额×8% |
| 补充养老保险费 | 工资薪金总额×5% |
| 补充医疗保险费 | 工资薪金总额×5% |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年度利润总额×12% |
|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 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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