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藏执业药师考试报名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1
发布来源:启航网校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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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藏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2020年西藏执业药师考试报名等工作的通知”:
2020年西藏执业药师报名时间:2020年8月1日—13日
2020年西藏执业药师资格审核现场人工核查时间:8月1日—8月14日
2020年西藏执业药师缴费时间:8月1日—8月15日
2020年西藏执业药师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0日—23日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为10月24、25日。
10月24日
上午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5日
上午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拉萨市。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执行。 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符合的报考条件,选择“考全科(中专)”或“免二科(中专)”报考。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的工作地、居住地在西藏区域内,方可在西藏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1日—13日。
报名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
请报考人员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往年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系统显示出核验结果即表明在线核验已完成,报考人员须继续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级别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西藏”,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请谨慎确认信息)。
(三)资格核验及缴费时间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系统将自动核验其报名资格,通过后,可直接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届时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即可。
未通过系统资格核验的考生,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1.报名信息确认后,不适用网上提交资料且系统无法自动资格核验通过的人员;
2.中专学历报考人员;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人员。
现场人工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适用于: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或军队院校毕业的考生)1份,提供专科、本科、研究生等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任何一个学历(学位)即可。
3.选择“考全科(中专)”或“免两科(中专)”人员,须提供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专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人工核查时间:8月1日—8月14日。
现场核查地址: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办公室)。
网上缴费时间:8月1日—8月15日。
网上缴费方式:支付宝。
系统资格核验通过或现场人工核验通过的,请及时完成网上缴费工作。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及新增全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0〕298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85元/科。
(五)准考证打印
请已缴费的考生,于10月20日—23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说明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将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对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
若一经发现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
3.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未按要求进行操作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届时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拟合格考生在成绩公布后20日内根据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新浪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要求,做好考后资格复核工作。请拟合格考生及时关注公告内容,进行资格复核,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一律视为资格复核不通过并取消考试成绩,请予以高度重视。
(四)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等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答案雷同,均取消考试成绩。
(五)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20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
考试咨询电话:0891-6845920/6327335
原文链接: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53282393056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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