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已公布
发布时间:2020-07-06
发布来源:启航网校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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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2020年度我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级别为考全科(需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
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级别为免两科(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 项目管理》2 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 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 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报名条件,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 资质证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 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
(三)级别为增报专业
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者,需增报其他专业类别 的,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 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 不等同于学历,不能报考。工作年限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 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 计算截至时间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 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工作年限。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20 年 7 月 7 日上午 9:00—7 月 21 日 16:00
2、网上资格核验时间
2020 年 7 月 13 日上午 9:00—7 月 22 日 16:00
3、缴费时间
2020 年 7 月 14 日上午 9:00—7 月 27 日 16: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0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00—9 月 18 日 16:00
5、考试时间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要求
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同时按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贵州省只接受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贵州的报考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1)凡身份证号为贵州省(身份证号为52开头)的考生直接正常报考;
(2)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52开头)但已具备贵州省户籍的考生,须按要求上传贵州省户口簿(户籍证明),方能报考;
(3)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52开头)但在贵州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交纳社保(至少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三险)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连续交纳社保证明,方能报考。
(二)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 名平台”) 进行网上报名。 首次报考可参考注册及报名指引(http://www.cpta.com.cn/GB/427073/index.html)。
2. 网上资格核验
由于我省建设类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已实现“网上不 见面审查”,本次考试我省实行考前资格核验。在报名平台已进行 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确认 24 小时后登录“贵州省建设 类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考 资 格 审 查 系 统 (http://gzzjsc.zjcloud.net.cn)”(以下简称“资格审查系 统”),按系统操作提示,在资格核验日期截止前,确认本人资格 核验结果或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参加网上资格核验。
3. 缴纳考试费
在资格审查系统查询显示网上资格核验结果为“通过”的报 考人员,可于 24 小时后登陆报名平台,在规定缴费日期截止前进 行缴费操作。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保管 好缴费订单号,订单号是查询报名是否成功的唯一凭据。
4. 准考证打印
在报名平台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规定的打印准考证时间内 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 点及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 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收费
(一)收费标准
1. “综合知识”科目考试,每人每科55元(共三科)。
2.“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每人70元。
(二)发票开具时间
需开具发票的考生,请于2020年7月15日-7月29日持考生《报名表》到贵阳市延安西路1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609室开具。
http://zfcxjst.guizhou.gov.cn/jszx/zxwj/202007/t20200703_613329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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