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
发布时间:2020-05-22
发布来源:启航网校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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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疆地区报考教师资格的考生注意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经发布,根据公告可知新疆2020上半年教资认定时间为5月11日—8月7日,具体认定流程来看总结。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交认定申请,按照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申请人须按注册及申报页面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春季认定开网时间:5月11日—8月7日(在此时间段内,各级认定机构自行设定本地网报时间)。
(二)材料审核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以下审核材料:
1.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7.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须提交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登记表和复印件。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培训的人员,须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以上材料经网报系统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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