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发布时间:2020-05-19
发布来源:启航网校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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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根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所称风险控制指标标准是指:
(一)净资本不低于12亿元;
(二)流动资产余额不低于流动负债余额(不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客户委托管理资金)的150%;
(三)对外担保及其他形式的或有负债之和不高于净资产的10%,但因证券公司发债提供的反担保除外;
(四)净资本不低于净资产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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