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保证金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14
发布来源:启航网校发文
点击量:99
【摘要】期货保证金制度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期货交易应当严格执行保证金制度。
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不得低于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标准,并应当与自有资金分开,专户存放。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属于会员所有,除用于会员的交易结算外,严禁挪作他用。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属于客户所有,除下列可划转的情形外,严禁挪作他用:
①依据客户的要求支付可用资金;
②为客户交存保证金,支付手续费、税款;
③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免责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以上内容由启航网校搜集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为准。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