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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0上半年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发布,认定时间2020年6月9日至6月23日,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为2020年7月9日—7月20日,认定地点及联系方式,由各认定机构自行安排。为做好我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要求,现将我省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省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户籍在海南省的人员;(二)持有海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三)确认时间内,在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四)持有海南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港澳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在海南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五)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二、认定条件(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依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1.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二)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依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1.申请普通话和语音相关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一级水平;2.申请任教学科为语文和对外汉语的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3.申请其他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三)申请人应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需按照《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有关要求,在县级以上医院或省内注册的体检中心(医院)体检合格。三、教师资格认定程...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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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海南省报考教师资格的考生注意啦!海南省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经发布,根据公告可知海南省2020上半年教资认定时间为2020年6月9日至6月23日。具体认定流程来看总结。(一)网上申报参加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请于2020年6月8日至6月22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点击“注册”,“注册”时需经实名核验。实名核验通不过的需按网页“操作说明”进行人工核验;实名核验已通过的,可继续进行申报。申请人需准确、如实填写申报信息,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按时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功能。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多申报无效。(二)选择认定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及认定权限,申请人需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或者申请人就读学校所在地所属的认定机构进行认定(详见附件1)。(三)认定1.认定时间2020年6月9日至6月23日。市、县(区)认定机构的确认时间,要根据省级管理用户的时间设置统一安排;认定地点及联系方式,由各认定机构自行安排并及时在网上申报系统“认定注意事项”中公布。2.认定材料(1)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3)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证书;(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5)网上申报时显示“待核验”的材料,确认时还需要提交相应材料进行核验。(6)持港澳台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持国外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以上材料,可以通过网上提交,也可以按申请人的需要邮寄或现场提交。所需材料应为原件或原件扫描件。选择网上提交的,可通过政务服务网,将材料原件扫描后提交到你所选择的认定机构。3.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不能如期提交的材料,可以提交承诺书,认定机构可以容缺受理和认定;申请人应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进行认定。(四)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领取时间:2020年7月9日—7月20日。特殊情况不能按时...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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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西藏自治区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时间2020年5月10日9:30—6月30日18:00(5月21日—6月5日期间网站维护关闭),逾期不再受理,认定工作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按照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精神,现就开展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高等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已取得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人员。二、认定条件(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二)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并参加县级(含)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三)普通话等级合格。(四)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且成绩合格。(五)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的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且合格。(六)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持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或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国考人员,申请人户籍、人事关系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西藏的。(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其他认定条件。三、认定机构(一)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地(市)教育局认定。(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校教师资格由自治区教育厅认定。四、申请流程(一)网上申报1. 申报时间西藏自治区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时间2020年5月10日9:30—6月30日18:00(5月21日—6月5日期间网站维护关闭),逾期不再受理,认定工作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2. 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在职教师按照任教学校所在地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在校师范生选择就读学校的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确认点。(二)体格检查各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照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县级(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三)现场确认学校在职教师...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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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西藏地区报考教师资格的考生注意啦!西藏自治区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经发布,根据公告可知西藏自治区2020上半年教资认定时间为2020年5月10日9:30—6月30日18:00,具体认定流程来看总结。(一)网上申报1. 申报时间西藏自治区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时间2020年5月10日9:30—6月30日18:00(5月21日—6月5日期间网站维护关闭),逾期不再受理,认定工作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2. 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在职教师按照任教学校所在地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在校师范生选择就读学校的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确认点。(二)体格检查各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照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县级(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三)现场确认学校在职教师须提交以下材料,并由组织选派专人统一报送进行现场审核确认:1. 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2. 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以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3.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提供)一式一份。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5. 完成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学习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6.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出具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7.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8. 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居住证原件或居住证明。9.《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10.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高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1. 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2.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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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5月11日至6月22日(5月21日0点到6月6日上午9:30网站关闭,关网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我省将于2020年5月11日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有关认定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今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对象(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在四川省的中国公民。(二)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二、认定条件(一)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三)普通话证书要求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四...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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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四川省报考教师资格的考生注意啦!四川省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经发布,根据公告可知四川省2020上半年教资认定时间为5月11日至8月20日,具体认定流程来看总结。(一)网上申报1.申报时间全省统一上半年认定时间:5月11日至8月20日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5月11日至6月22日(5月21日0点到6月6日上午9:30网站关闭,关网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2.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二)现场确认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2020年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环节等事项由学校与所在地认定机构协商确定)。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在四川省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三)认定和领取证书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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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时间5月11日—8月7日(在此时间段内,各级认定机构自行设定本地网报时间)。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教育部《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公告》要求,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范围师范教育类毕业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相近)任教学科和学段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一)具有我区户籍或持有我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二)在我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三)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四)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含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在我区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相应的师范生政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二、认定条件(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等级。具有相当于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职业资格等级的特殊技艺者,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合格,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三)申请条件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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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疆地区报考教师资格的考生注意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经发布,根据公告可知新疆2020上半年教资认定时间为5月11日—8月7日,具体认定流程来看总结。(一)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交认定申请,按照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申请人须按注册及申报页面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春季认定开网时间:5月11日—8月7日(在此时间段内,各级认定机构自行设定本地网报时间)。(二)材料审核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以下审核材料:1.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2.学历证书原件。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5.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7.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须提交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登记表和复印件。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培训的人员,须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以上材料经网报系统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证书原件。...2020-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