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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在即,考试时间为10月23、24日,为大家能够在有限的时间里能够充分的学习,小编为大家准备了相关专业的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第一章 执业药师与健康中国战略第三节 药品安全和相关管理制度1.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及生物制品等。药品特指人用药品,不包括兽药和农药。2.药品的质量特性:有效性(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安全性(毒副反应的程度)、稳定性(保持其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能力)、均一性(每一单位)。3.药品安全风险的特点:复杂性、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4.药品安全的自然风险,又称“必然风险”“固有风险”,是药品的内在属性,属于药品设计风险。药品安全的自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和药品的疗效一样,是由药品本身所决定的,来源于已知或者未知的药品不良反应。5.药品安全的人为风险,属于“偶然风险”的范畴,存在于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各个环节。人为风险属于药品的制造风险和使用风险,主要来源于不合理用药、用药差错、药品质量问题、政策制度设计及管理导致的风险,是我国药品安全风险的关键因素。6.药品风险管理的目的在于使药品风险最小化,从而保障公众用药安全。7.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8.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定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计划,主动开展药品上市后研究。9.必要时,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上市后评价或者直接组织开展上市后评价。经评价,对疗效不明确、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应当注销药品注册证书,已被注销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不得生产或者进口、销售和使用。已被注销药品注册证书、超过有效期等的药品,应当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10.境内发生的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当自不良反应发现或获知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及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应当立即报告,其他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11.境外发生的严重不良反应应当自持有人发现或获知严重不良反应之日起15日内报告。12.严重药品不良反应:①导致死亡;②危及生命;③导致显著的或者...
    2021-07-08
  • 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在即,考试时间为10月23、24日,为大家能够在有限的时间里能够充分的学习,小编为大家准备了相关专业的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第一章 执业药师与健康中国战略第四节 执业药师管理1.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2.要求到2020年,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超过4人,所有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申请条件:①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②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③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④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博士学位;⑤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医学(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只考法规和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5.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6.执业药师的执业类别:药学类、中药学类、药学与中药学类。7.执业药师的执业范围:主要是在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以及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机关、院校、科研单位、药品检验机构不予注册。8.执业药师注册条件:①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②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③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④经执业单位考核同意。9.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相应市、区、州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未达到全国合格标准,但在规定的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达到本市、区、州合格标准的,可申领当地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10.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30日前到原注册机构延续注册。11.注销执业药师注册:①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被吊销《执业药师...
    2021-07-08
  • 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在即,考试时间为10月23、24日,为大家能够在有限的时间里能够充分的学习,小编为大家准备了相关专业的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第二章 药品管理立法与药品监督管理第一节 药品管理立法1.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普遍性、程序性。2.法律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3.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①不同位阶的法之间,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由有关机关依照该法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②同一位阶的法之间,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③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4.药品管理法律体系按照法律效力等级依次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5.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药品管理法》。6.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以及《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7.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例如《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执业药师考试《法规》:药品管理立法与药品监督管理(1)”,希望对考生了解执业药师相关信息有所帮助。...
    2021-07-08
  • 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在即,考试时间为10月23、24日,为大家能够在有限的时间里能够充分的学习,小编为大家准备了相关专业的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第二章 药品管理立法与药品监督管理第二节 药品监督管理行政行为1.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原则:法定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和效率原则;信赖保护原则。2.法定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4.便民和效率原则: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便民,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5.信赖保护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 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6.药品行政许可事项:药品生产许可、药品经营许可、药品上市许可、药品临床研究许可、执业药师执业许可。7.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②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③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④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⑤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⑥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8.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①限制公民人身自由;②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③扣押财物;④冻结存款、汇款;⑤其他行政强制措施。9.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①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②划拨存款、汇款;③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④排除妨碍、恢复原状;⑤代履行;⑥其他强制执行方式。10.行政处罚的种类:①警告、通报批评;②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③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④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⑤行政拘留;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11.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程序):公民处200元以下,法人3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12.可以申请听证程序的情况:①较大数额罚款;②没收较大数额违法...
    2021-07-08
  • 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在即,考试时间为10月23、24日,为大家能够在有限的时间里能够充分的学习,小编为大家准备了相关专业的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第二章 药品管理立法与药品监督管理第三节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机构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两品一械、监督管理、执业药师。2.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及检查、处罚,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处罚。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检查处罚、登记注册、营业执照、价格监管、广告审查处罚。4.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职责:制定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卫生健康、医院(会同国药监组织药典委员会)。5.中医药管理部门的职责:中医药、民族医药。6.医疗保障主管部门的职责:医疗保险、医保目录、药品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招标采购。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责:人力资源、职称、职业资格。8.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的职责:工业产业行业管理、互联网。9.商务部门的职责:流通。10.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职责:检验、标定、研究。11.国家药典委员会的职责:药品标准。12.药品审评中心的职责:注册(技术)审评。13.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的职责:现场检查、有因检查、审核查验。14.药品评价中心的职责:不良反应、飞机(非处方药、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再评价。15.药品审评检查分中心的职责:上海市、广东省审评沟通指导和相关检查。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执业药师考试《法规》:药品管理立法与药品监督管理(3)”,希望对考生了解执业药师相关信息有所帮助。...
    2021-07-08
  • 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在即,考试时间为10月23、24日,为大家能够在有限的时间里能够充分的学习,小编为大家准备了相关专业的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第二章 药品管理立法与药品监督管理第四节 药品监督管理1.药品标准分为法定和非法定两种:法定标准是包括中国药典在内的国家药品标准和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质量标准,是药品质量的最低标准,拟上市销售的任何药品必须全部达到这个标准;非法定标准有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企业标准只能作为企业的内控标准,各项指标均不得低于国家药品标准。2.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3.药品标准的主要类别:中国药典(最高权 威性)、注册标准(不得低于《中国药典》的规定)、其他标准。4.药品标准的制定原则:质量第一、质量控制、方法科学、限量合理。5.坚持质量第一,体现“安全有效、技术先进、科学严谨、经济合理”的原则,尽可能与国际标准接轨,起到促进质量提高,择优发展的作用。6.根据“准确、灵敏、简便、迅速”的原则选择并规定检测、检验方法,既要考虑现阶段的实际水平和条件,又要体现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7.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分为监督抽检和评价抽检。监督抽检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对质量可疑药品进行的抽查检验;评价抽检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评价某类或一定区域药品质量状况而开展的抽查检验。8.抽查检验应当按照规定抽样,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抽样应当购买样品,所需费用按国务院列支。9.注册检验包括标准复核和样品检验。新药上市申请、首次申请上市仿制药、首次申请上市境外生产药品,应当进行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其他药品,必要时启动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10.指定检验的对象:①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生物制品;②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③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药品。11.生物制品批签发:国家对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在每批产品上市销售前或进口时,都应当通过批签发审核检验。12.复验:当事人对药品检验机构的药品检验结果有异议,自收到药品检验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原药品检验机构或者上一级药品监管部门设置或指定的药品检验机...
    2021-07-08
  • 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在10月23日-24日,准备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提前进行学习了,小编整理了2021年执业药师药学知识二备考:抗眼部细菌感染药。一、药理作用与临床评价(一)作用特点局部给予抗菌药(滴眼剂、眼膏剂)——眼科细菌感染疾病的首选方法:作用直接、疗效显著、用量较小。仅在严重感染病例时——全身给药。1.氯霉素——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沙眼。【注意】(1)出现口腔苦味——可继续使用——氯霉素特性。(2)长期使用可引起视神经炎(前后联系TANG:乙胺丁醇)或视盘炎(特别是儿童)——停药+维生素C和B。2.红霉素——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3.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4.利福平——细菌性外眼感染,如沙眼、结核性眼病及某些病毒性眼病。治疗沙眼:6周。【注意】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伤口愈合延迟等,应避免拔牙手术。5.四环素可的松——沙眼、结膜炎。【注意】长期频繁使用可致青光眼、白内障和眼部真菌感染;角膜、巩膜溃疡者用后可能会引起穿孔。◆ 淋球菌性结膜炎——全身及眼局部抗菌药。◆ 衣原体感染会导致致盲性沙眼和包涵体性结膜炎——口服阿奇霉素+局部滴眼剂(氧氟沙星、利福平、磺胺醋酰钠)。◆ 细菌性眼内炎——结膜下注射、前房内注射、玻璃体腔内注射及全身途径来给予抗菌药物。其中以玻璃体腔内注射最为重要;◆ 眼科手术后引起的细菌性眼内炎——眼内注入万古霉素或头孢他啶。(二)禁忌证1.抗眼部细菌感染药不宜长期使用——以免诱发耐药菌株或真菌感染。2.单纯疱疹性或溃疡性角膜炎患者——禁用四环素可的松眼膏剂。二、用药监护(一)监护给药的合理性1.滴眼剂一次1滴即可。可每间隔2h给药1次。2.痊愈后持续用药48h。3.药液不可直接滴在角膜上;4.滴药后切勿用力闭眼,以防药液外溢。(二)监护联合应用糖皮质激素的风险糖皮质激素优点——抗炎、加速治愈;风险——诱发真菌或病毒感染、延缓创伤愈合、升高眼压和导致晶状体混浊。尤其不能给尚未确诊的“红眼”患者开具此类药——可能是单纯性疱疹病毒感染。如使用此类制剂,不应当超过10日,并定期测量眼压。以上是小编整理的2021年执业药师药学知识二备考:抗眼部细...
    2021-07-12
  • 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在10月23日-24日,准备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提前进行学习了,小编整理了2021年执业药师药学知识二备考:泻药和止泻药。一、药理作用与临床评价第一亚类泻药一、药理作用与临床评价(一)作用特点1.容积性泻药:硫酸镁、硫酸钠特点:口服吸收少(20%),在肠内形成的渗透压使肠内保有大量水分,刺激肠蠕动产生导泻作用,还具有利胆、扩血管和抗惊厥作用。适合:临床主要用于清除毒物。需快速清洁肠道者。急腹症,肠道失血、月经妊娠期不宜使用。2.渗透性泻药:乳果糖。特点:人工合成的不吸收性双糖,可使水、电解质保留在肠腔而产生高渗效果,治疗慢性功能性便秘。适合:慢性功能性便秘、高血氨症。3.刺激性泻药:酚酞、比沙可啶、番泻叶、蓖麻油。机制:药物在肠道内引起广泛性结肠蠕动,产生反射性排便。特点:与碳酸氢钠、氧化镁等碱性药物合用,可以引起尿液变色。(P85)适用:急慢性便秘、习惯性便秘。4.润滑性泻药(粪便软化药):甘油栓剂(开塞露)。5.膨胀性泻药:聚乙二醇4000、羧甲基纤维素。在肠内吸收水分后膨胀形成胶体,使肠内容物变软,体积增大,反射性增加肠蠕动而刺激排便。【配伍选择题】A.甘油(开塞露)B.聚乙二醇4000C.乳果糖D.酚酞E.硫酸镁1.属于刺激性泻药的是『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刺激性泻药包括酚酞、比沙可啶、番泻叶、蓖麻油。2.属于润滑性泻药的是『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润滑性泻药(粪便软化药)其代表药为甘油栓剂(开塞露)。3.属于膨胀性泻药的是『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膨胀性泻药包括聚乙二醇4000、羧甲基纤维素。(二)典型不良反应部分泻药连续使用可导致肠梗阻。长期、连续用药影响电解质平衡,如低钾血症。番泻叶长期连续用药导致腹泻。(三)禁忌证1.老人、妊娠期、经期禁止使用剧烈泻药。2.乳酸血症、尿毒症和糖尿症酸中毒禁止使用乳果糖。第二亚类止泻剂一、药理作用与临床评价(一)作用特点1.吸附药和收敛药:双八面体蒙脱石。(1)覆盖消化道黏膜,增强黏液屏障,防止H+、胃蛋白酶、非甾体抗炎药、酒精、病毒、细菌等对消化道黏膜的侵害。(2)促进消化道黏膜上皮再生。(3)吸附消化道内气体和攻击因子,将其固定在肠腔表面,失去致病作用,随肠蠕动排出体外。(4)平衡消化道正常...
    2021-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