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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1 发布来源:启航网校发文 点击量:99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有相应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二)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必须具备国家有关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为拟参评高级会计师职称人员。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参加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请报考人员自行掌握把关。

二、考试科目和大纲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有效;达到我省合格标准的人员,在湖南省财政厅官网“会计管理专栏”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1年内参加我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有效。

考试采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21年度考试大纲。

三、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5日至19日

  5月22日至23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

四、报考安排

报名考试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学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均不在我省范围内的,不能在我省报名、考试。

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需首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我省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途径报名缴费〔2020年12月1日-10日(10天)和12月25日,共11天。报名及缴费统一在12月25日24时截止〕:

原文链接:http://czt.hunan.gov.cn/czt/ztzl/kjxxw/tzgg_2/202011/t20201120_139634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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