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一建《建设工程法规》考点汇总
发布时间:2020-08-07
发布来源:启航网校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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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招标的项目:①涉及国家安全、秘密、抢险救灾;②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③需要使用农民工;④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技术;⑤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或提供;⑥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或提供;⑦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或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功能配套要求。
2.建设工程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国有资金占控股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公开招标。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省政府批准,可以邀请招标。
3.邀请招标:应向三个以上的法人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具体范围有:①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投标人可供选择;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比过大。
4.招标基本程序:①履行项目审批手续、②委托招标代理机构、③编制招标文件、④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⑤资格审查、⑥开标、⑦评标、⑧中标和签订合同、⑨终止招标。
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① 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代表+技术、经济专家);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 2/3;③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④名单在定标前应保密。
6.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形: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②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③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④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⑤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⑥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⑦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7.联合体投标:①适用于大型或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②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⑤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确定中标人:①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标人。②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9.转包:①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个人施工的;②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③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派驻的主要管理人员中一人及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证明的;④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⑤专业承包人承包的范围是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专业承包人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⑥通过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直接或变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⑦专业工程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⑧专业作业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承包单位的;⑨施工合同主体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承包单位收到款项后又转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⑩联合体承包工程,联合体一方不进行施工也未对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并且向联合体其他方收取管理费或者其他类似费用的,视为联合体一方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联合体其他方。【2020有改动】
10.挂靠:①没有资质的单位借用其他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②有资质的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③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的其他情形。【2020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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