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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和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财会〔2019〕36号)规定的有关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四)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既包括全日制院校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也包括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成人教育。(五)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本通知所述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二、考试科目(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三)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次年起3年内参加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效。三、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四、考试时间(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全国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我省考试时间在此范围内以各设区市考试管理机构的安排时间为准: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5月15日至19日8:30—11: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5月22日至23日14:30—17: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三)2021年6月15日前和6月22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分别公布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原文链接:http://kjbm.czt.zj.gov.cn/ssoservice/getnew...
    2020-12-08
  • 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号)精神,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将于2021年5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就2021年度我省会计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报名(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四)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五)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七)2021年度我省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报系统报名缴费。考生网上报名实行报名条件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工作,视同确认自身符合报名条件,对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八)我省2021年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继续实行“后审”制,即考生考试各科成绩合格后,由发证...
    2020-12-09
  • 一、考试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三)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四)本公告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五)本公告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二、报考考区的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生选择“省直报名点”,统一在福建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报名。三、报名及缴费时间网上报名时间定于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考生应在此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并保存好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在考试通过后进行考后资格审核时提交。报名系统中的缴费系统截止至2020年12月25日24时,考生应在此前完成缴费,未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未成功。原文链接:http://czt.fujian.gov.cn/ztzl/czkj/zxdt/202011/t20201113_5433697.htm ...
    2020-12-10
  • 一、考试科目与大纲(一)考试科目。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3.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含考试年度)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二)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二、考试时间(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三、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4.取得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者连续执业满5年。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按照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第二条进行认定。原文链接:http://acc.jxf.gov.cn/tzgg/1251.htm ...
    2020-12-11
  • 一、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应在职在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报名人员应具有相应会计工作年限的继续教育记录。继续教育记录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记录为准。(四)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五)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二、考试科目与大纲(一)考试科目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3.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4.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三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原文链接:http://www.sdkjxxw.cn/info/view/2923.shtml ...
    2020-12-11
  • 一、考试报名(一)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具体条件:1.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2.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在2020年12月15日前登陆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hncz.gov.cn/kj/)完成“信息采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对于不符合当年报考条件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报名参加并通过2019年及以后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不得领取中级资格证书,不能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和评审。(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四)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实际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六)报名方式1.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在我省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填写报名信息(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需再次登陆报名网站,网上提交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信息表,等待报名点审核)。2.报考人员在审核时间段内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
    2020-12-11
  • 一、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四)本公告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五)上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二、报名方式我省202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诚信档案。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试诚信档案库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一)报考地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填报信息时,按以下要求选择报名地点:在职在岗的选择工作所在地;在校学生选择学籍所在地;其他人员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二)报名时间全省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2日—25日。为确保已经填报信息和资格审查的人员报名成功,缴费最终截至2020年12月25日24:00止。(三)网报程序1.报名准备。报考人员应持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需提...
    2020-12-11
  • 一、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有相应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二)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必须具备国家有关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三)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为拟参评高级会计师职称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参加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请报考人员自行掌握把关。二、考试科目和大纲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有效;达到我省合格标准的人员,在湖南省财政厅官网“会计管理专栏”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1年内参加我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有效。考试采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21年度考试大纲。三、考试时间初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5日至19日  5月22日至23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四、报考安排报名考试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学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均不在我省范围内的,不能在我省报名、考试。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需首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我省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途径报名缴费〔2020年12月1日-10日(10天)和12月25日,共11天。报名及缴费统一在12月25日24时截止〕:原文链接:http://czt.hunan.gov.cn/czt/...
    20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