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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州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指导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黔人社技鉴函〔2020〕06号 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统考报名点:因疫情防控形势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原定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一鉴定工作,推到迟于9月下旬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鉴定安排(一)鉴定时间。统一鉴定时间为2020年9月19日,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上午08:30-10:00;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上午10:30-12:30;综合评审时间:下午14:00-16:00。(二)鉴定地点。统一鉴定地点设置在贵阳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以考生准考证为准。(三)鉴定报考条件及考核标准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修订)》为准。(四)鉴定考核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均采用上机考试。(五)鉴定报名时间:2020年7月19日-8月19日,由各统考报名点现场报名并进行初审。(六)鉴定报名缴费:鉴定收费标准执行《关于核定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172号),理论科目67元、实操科目(函论文答辩)五级200元、四级300元、三级400元、二级700元、一级800元。鉴定报名缴费由各统考报名点向考生统一收取,并于规定时间支付考试承办机构。(七)准考证打印: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入口http://www.gz.osta.org.cn/(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报名入口)。(八)鉴定结果公布:鉴定成绩将通过贵州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gz.osta.org.cn)进行公示,鉴定合格人员将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二、其他报考说明(一)2019年11月统一鉴定合格成绩予以保留,考生可进行单科补考(理论知识、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其中一项)。缴费按单科项目设置标准缴费(专业能力考核含综合评审)。(二)本次统一鉴定为贵州省最后一次以国家职业资格形式对技能人员进行考核评价,所有考生如考核鉴定不合格将不予成绩保留和补考。今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将按照国家职业技能等级...
    2020-08-07
  • 关于调整202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粤技服﹝2020﹞38号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考试院),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恢复开展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47号)要求,为确保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对《202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粤人社职鉴﹝2019﹞103号,以下简称《公告》)相关安排调整如下:一、鉴定时间(一)日常鉴定。全省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上半年统考时间调整为2020年7月18日,其余日常鉴定时间仍按照《公告》中的鉴定安排表执行。(二)全省统一鉴定。上半年鉴定时间调整为:保育员2020年7月25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020年7月26日。下半年鉴定时间调整为:保育员2020年11月21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020年11月22日。以上具体安排详见《广东省2020年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安排表(更新版)》(附件1),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由各地市鉴定中心自行安排考试时间。若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导致暂停或延期考试,将按有关防疫要求另行通知。二、报名及资格审核自发文之日起,职业技能鉴定(含全省统一鉴定和日常鉴定)报名资格审核方式调整为网上审核,考生无需到现场。考生务必在规定报考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ggfw.gdhrss.gov.cn/,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实名认证、注册报名(其中日常鉴定职业申报还需输入鉴定所提供的验证码)、上传合格电子照片和电子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以及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具体操作可查看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技能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栏目”的《鉴定网上申报操作手册》。各地市鉴定中心按照属地化原则,组织开展全省统一鉴定申报工作。统一鉴定报名分为全日制院校申报、港澳相关合作机构申报(以下简称“院校和港澳机构”)和社会考生申报三类。考生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当地报名咨询电话(附件3)。各地市鉴定中心、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及省属院校和港澳机构在组织考生完成报名后,还需向省技能中心提交纸质汇总材料(要求详见附件4)。三、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和数...
    2020-08-07
  • 关于恢复开展本市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本市培训市场开始恢复线下服务的情况,经研究决定,本市面向社会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竞赛等职业技能评价活动于6月13日起分批有序恢复,相应调整《关于2020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有关鉴定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有关鉴定安排调整1、职业资格鉴定A类项目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此类项目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实务考试科目仍采用全市统考方式分批组织,7月份开始按原考试计划恢复考试安排,其中9月和10月份增加开考项目,此类鉴定项目目录内所有职业均可申报。7月份考试于7月18日开始,主要安排已申报前几个月鉴定但因受疫情影响尚未安排考试的考生,同时安排6月12日前申报7月份考试的考生参加考试,以后各月份鉴定时间和鉴定申报时间安排不变。此类项目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科目于6月13日起在符合防疫要求的职业技能鉴定所中逐步恢复安排。2、职业技能鉴定B类项目此类项目“笔试”和“机考”科目仍采用统考方式,原定于4月份考试调整至9月5-6日,原定于9月份补考调整至12月12-13日。6月29日至7月24日受理9月份鉴定申报,10月8日至11月6日受理12月份补考的鉴定申报。此类项目“综合评审”科目安排方式不变。二、有关工作要求1、承担职业技能鉴定任务的鉴定所和考核点应严格落实相关防疫工作要求,切实做好防控工作,符合其所在单位防疫标准。2、鉴定申报单位和考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应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鉴定所和考核点的相关防控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3、疫情期间本市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实施工作将根据疫情变化等因素进行调整,请考生和有关单位理解支持配合。三、鉴定业务受理地址及咨询电话1、受理地址:天山路1800号7号楼1楼窗口。2、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6:30。3、鉴定业务咨询电话:62748577转4112分机。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二O二O年六月八日...
    2020-08-07
  • 一、鉴定日期2020年8月29-30日和11月21日二、报名条件新申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鉴定的人员应符合该职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版)申报条件,补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的人员应是2019年在我市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市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且未参加过补考的考生。三、鉴定申报(一)8月申报工作安排如下:报名时间:7月30日-8月7日资格审查时间:7月30日-8月11日交费截止时间:8月12日网上报名端口:http://regist.bjupi.com/现场报名地址: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人力资源产业服务园北区3号楼4楼3402室)(二)11月补考申报工作安排如下:报名时间:10月19日-10月30日交费截止时间:10月31日网上报名端口:http://regist.bjupi.com/现场报名地址: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三)新申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报名时即提交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补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考生,考试合格后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即颁发证书。?(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核申报材料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五)自2021年起,我市不再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两个职业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8月、11月鉴定结束后,不再受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两个职业的新申报和补考报名。四、鉴定时间及答题方式(一)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2个职业各科目均采取题卡、纸笔作答答题方式。(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二级电子版论文以“报考职业+报考等级+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并发送至邮箱:cqostatk@163.com。8月统一鉴定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11月统一鉴定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该科目考试。五、其他事项(一)各统一鉴定考点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考试安全。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制订防疫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按要求做好考场消毒、体温检测、防控登记等工作,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安全。(二)各统一鉴定考点要严格入场管控,考生实行“渝康码(健康码)+测温+...
    2020-08-07
  • 一、鉴定时间:2020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二、鉴定地点:为落实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总体要求,有序开展线下业务工作,减少考生大面积流动和聚集,此次统一鉴定考点以兰州考点为主,其他考点设置以考生准考证地址为准。三、准考证打印鉴定前一周,考生登录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网上报名系统(http://121.41.12.17:8127/ostaoa)打印准考证。四、其它事项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前我中心对户籍地和生活居住地考生逐个进行摸底登记。如因瞒报等情况取消考试资格,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2、考生在开考前1小时前佩戴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达考试地点,在进行登记、测温、健康码扫描后,方可进入考场。3、当次考试缺考者责任自负,鉴定费不予退还;4、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者,成绩保留期为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时间另行通知;5、省中心成绩公布后,请考生登录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网上报名系统(http://121.41.12.17:8127/ostaoa)进行成绩查询。对成绩有异议者,填写《甘肃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成绩复核申请表》,于成绩公布后十个工作日内报省中心复核,省中心将复核结果及时反馈有关考生;6、为做好统一鉴定工作,及时解决考生咨询和现场发现的问题,省中心设立监督电话,受理相关事宜(监督电话:0931-4685772)。查看原文:http://gs.osta.org.cn/htm/530/224683.html来源: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0-08-07
  • 一、鉴定日期2020年8月22-23日和10月17-18日。二、鉴定申报2020年8月统一鉴定申报已结束,10月份统一鉴定申报工作安排如下:报名时间:8月25日-9月20日资格审核时间:9月14-25日网报考生交费截止时间:9月27日网上报名端口:http://120.26.132.5:8110/ostaoa各市要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版),考前须审核考生报名资格,不得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根据人社部统一要求,自2021年起,我厅不再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保安员、劳动关系协调员等三个职业的全省统一鉴定,10月份统一鉴定结束后,不再受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保安员等三个职业的新生报名和补考。三、鉴定时间及考试方式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 2020年8月、10月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各科目全部为纸笔作答考试方式。四、其他事项(一)严格落实防控要求,确保考试安全。各市应按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防控举措,制订防疫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到人。统一鉴定考点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场消毒、体温检测、防控登记等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安全。各市参照《统一鉴定考点防控工作检查表》(附件1)落实好考点防控工作。(二)严格考点入场管控,考生实行“苏康码+测温+戴口罩”方式入场。考生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参加统一鉴定的考生须填写《2020年全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附件2),于考点入场时交现场工作人员,鉴定考核期间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确保考场环境安全。

    (三)由于统一鉴定时间调整,已报名考生如无法参加全省统一鉴定需申请退费的,请联系报名所在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交退费申请,8月统一鉴定退费受理时间截至2020年7月27日下午17时,10月统一鉴定退费受理时间截至2020年9月27日下午17时,各市鉴定中心要做好服务工作,将相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位考生。(四)考试期间,各省辖市中心要安排专人值班,设置值班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确保考试过程中信息的上传下达,及时解决统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25-83266173,统考当日...
    2020-08-07
  • 一、鉴定安排(一)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职业技能标准与鉴定题库资源情况,2020年全省统一鉴定职业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1级)原定开考时间为5月16日、7月27日、10月24日。(二)全省统一鉴定、省本级定期鉴定:理论考试时间统一于鉴定日上午8∶30开始,结束时间以各职业等级卷面时间为准。技能操作类职业各等级实操考核与一、二级综合评审原则上在理论考试后1周内完成,如遇鉴定量较大等特殊情况,经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鉴定中心”)确认后实施。注:受疫情影响,原定于3月3日-17日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报名推迟到3月5日-19日,考试时间为7月11日。2020下半年浙江人力资源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1日-8月10日,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二、申报须知(一)职业资格鉴定实行网上实名申报,由考生本人登陆“浙江省职业能力建设网”、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白底彩色2寸免冠电子证件照等有效资料,填写并确认《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承诺书》。(二)资格审核前,考生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可自行修改后重新报名,报名信息以考生最后一次确认为准。资格审核后,相关报考信息不得修改。申报考生若被发现申报信息不实、不符合申报条件,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三)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即可视作报名成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四)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建设网”打印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各职业单科合格成绩自成绩审核公布之日起保留一年,一年之内可补考一次。(六)全省统一鉴定与省本级定期鉴定合格考生证书由省人力社保厅核发。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为方便考生,在鉴定申报时需选择证书领取方式:选择“邮寄送达”的考生请务必详实填写邮寄地址与手机号码,证书将通过邮政EMS送达,邮资到付;选择“上门领取”的考生,届时凭短信通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到省鉴定中心(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50号608室)领取。三、缴费标准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定的职业资格鉴定收费标准,鉴定费实行考生个人网上缴纳,理论考试为社会人员35元、在校生20元;技能操作考试为社会人员180元、在校生100元,涉及一次性消耗材料费的由鉴定所(站)、考核鉴定点按实...
    2020-08-07
  • 人力资源考试报名正在进行中,为了让有报考意愿的同学能明确知道参加人力资源考试的条件及要准备的资料,时刻未来的小编为大家做了详细说明。一、报考人力资源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三级(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2.四级证书+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培训结业证书3.非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4.非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5.硕士及以上学历6.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在校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7.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在校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二级(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13年以上2.三级证书+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培训结业证书3.本科学历+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4.本科学历+三级证书+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培训结业证书5.硕士及以上学历+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一级(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19年以上2.二级证书+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培训结业证书二、人力资源管理师报考所需资料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现场填写)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张、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张、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原件审验后当时退回);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工龄证明原件一张;4.一寸免冠照片四张,两寸免冠照片四张。...
    2020-08-07